威宁下拨471万元救灾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作者:马廷松 时间:2014-06-11 阅读:235
本报讯(通讯员 马廷松) 今年以来,威宁自然灾害频发,全县各乡镇先后遭受干旱,风雹等自然灾害,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县民政局及时下拨471万元救灾资金,保障各类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县民政局根据全县3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灾情况分配该项救灾资金,并对该项资金使用做出具体要求,一是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地区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补助,在安排时要对照标准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程度和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大小进行分类救助;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使用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管好用好资金;三是对该项资金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四公开一监督”和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救助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的“三榜公示”原则,严禁优亲厚友和截留、挪用、私分等现象发生;四是在使用过程中认真做好调查、公示、核实,严格审批手续和对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有限的救灾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