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作者:谢明玉 时间:2014-06-12 阅读:208
本报讯(通讯员 谢明玉) 近日,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92名人民陪审员(含任期已满5年再次任命的19名)全部通过县人大任命。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由原有的19名增加至92名,实现了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数量比为1.2:1,圆满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此次大幅度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经县委批准实施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在选任人民陪审员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为选任基本标准,在确保提高普通群众、女性比例的前提下,经过严格考试考察确定最终人选,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要求。此次选任的92名人民陪审员,有“五老”(老专家、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战士)人员8人,党政、妇联、工会、共青团、卫生、教育、社企、乡镇等各阶层人员共84人,他们中具有大学文化的41人,占总人数的44%;少数民族37人,占总人数的40%;中共党员76人,总人数的83%;女性15人,总人数的16%年龄,年龄最大的71岁,最小的23岁,平均年龄49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