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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8

两地法院携手执结案件标的百万余元

作者:王德军 时间:2012-05-08 阅读:343


  本报讯 5月4日,县法院与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联手到猴场镇穿洞村顺利执行了一起合同买卖纠纷案,此次两地法院携手执行案件在我县尚属首次。
  据悉,该案由钟山区法院审理终结后,原告钟山区长枫焦化有限公司向该院申请执行,被告威宁县福兴铁业福利有限公司,执行标的达一百万余元,由于该案执行地点位于我县猴场镇境内,而且案件涉及当地部分群众利益,至使初次执行受阻。此次执行中,钟山区法院共出动警力80余人,县法院指派执行局出动13名干警协助执行。(王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