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4-06-27

因爱而坚守

作者:实习记者 陈武帅 记者 林涛 时间:2014-06-27 阅读:367


 因爱而坚守
——记么站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张春艳
实习记者 陈武帅 记者 林涛
  她是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一名普及法律的宣讲员,一名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她奔走在么站镇的村村寨寨,调节群众矛盾纠纷,被群众亲切地成为山乡群众法律的代言人。
  她就是么站镇司法所编外司法助理员张春艳。
 
★★法律宣讲:她是普法使者
 
  2010年,大学毕业的张春艳到么站司法所做一名编外司法助理员。
  这些年,么站镇大力开展普法工作,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这与该镇司法所的努力分不开,与司法助理员张春艳分不开。
  “农村人文化程度不高,许多人法律意识不强,普法工作迫在眉睫。”张春艳说。 
  据悉,么站镇下放普法教材100余册,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服务意识和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加强,各部门在社会各界相继聘请了行风义务监督员,对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广泛实行社会监督。    
  么站镇中小学,是张春艳宣讲法律的主要阵地。每学期么站司法所都会定期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内容主要针对反邪防邪、消防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该镇实施中小学校“五个一工程”、村十户联防反邪防邪工程、反邪防邪青年志愿者工程、反邪防邪教育转化和帮扶工程“四大工程”。以村为基本创建单元,进行“进村入户、面对面”进行宣传,反邪教警示教育在村组深入人心,并经常举办反邪教教育活动,使反邪教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达100%。
  由于张春艳和同事的努力,该镇实现了“无邪教乡镇”和“无邪教村”的目标。
 
★★调解纠纷:她是群众贴心人
 
  夏日的么站,翠绿掩映中的村寨,生机盎然。 
  这几年的司法工作,张春艳终年奔走在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的路上。
  2012年1月15日,80多岁的刘毕生老人拄着拐杖到司法所反映自己的低保存折被儿媳妇拿去不还,低保款也不还给他,并且还让他一个人住在漏雨的破房子里。
  听到老人的诉说后,张春艳迅速到岔河村老鸦组老人家里,与这个“刻薄”的儿媳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说服工作,老人的儿媳终于想通了,当场把老人的低保存折还给老人,并承诺每月给他一袋米、5斤红豆和160斤洋芋。
  看到老人眼角挂着感激的泪水和其儿媳惭愧,张春艳才放心返回单位。
  2013年4月,宣威市乐威经贸有限公司总投资1.95亿的大理石加工项目进驻么站镇新飞村,该大理石厂需征地200多亩,涉及农户105家,刚开始有多户农户不愿让出土地,征地工作受到了阻碍。
  司法所长蔡光均带领张春艳连续好几天往返这4户村民家里,用拉家常的方式和他们讲解法律知识,用真情去感化他们,有时候一聊就聊到凌晨两三点钟,农户们了解相关法律后, 大理石厂的征地得到顺利进行。目前,大理石厂已经开始生产,解决了当地100多个农民工就业。
  像这样的调解工作已成为张春艳生活的一部分,四年来她她也记不清调解了多少群众矛盾纠纷。
 
★★面对生活:她是阳光女孩
 
  作为一名基层编外司法助理员,张春艳辛苦并快乐着。
  生活中的张春艳是个阳光女孩,充满着朝气活力。
  乡镇比起县城,各方面条件要差很多。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一直都存在人少事多,工作开展起来举步维艰,张春艳坚持深入农户了解他们迫切的呼声。
  司法助理员的工作对象就是所在乡镇辖区内的一切纠纷,面对的大多都是农民。虽然他们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敦厚、朴实,和他们打交道要尊重他们,不然你的一个不经意的脸色都能影响工作效果,这是张春艳的工作经验。
  “微笑会给当事人无限的理解和信任,让当事人感到巨大的热情和愉悦。普法宣传时,走进普法课堂时甜美的微笑,如春风般给法制课增添亮色。安置帮教时,面对帮教对象春风润雨的微笑,将会点燃重归者从头再来的勇气。”说起工作张春艳如数家珍。
  据悉,司法编外助理员的工资每月1600元,也没有什么“五险”。微薄的工资,张春艳却因为热爱而坚守。 
  能为群众做点事,是一个司法工作者的职责,张春艳平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