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作者:岳刚 时间:2014-07-03 阅读:228
杨兴友在县委第一责任人与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集中谈党风廉政时强调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本报讯(记者 岳刚) 7月1日,市委副书记、自治县委书记杨兴友与全县39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开展集中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办主任李茂,县委常委、迤那镇党委书记马祥宏,县委常委、东风镇党委书记王维志,县政协副主席、龙街镇党委书记许如龙等参加座谈。
杨兴友指出,近年来,我县民生、教育、征地拆迁、扶贫等领域发生了一系列腐败案件,群众反响极为强烈,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极坏。这些问题既暴露出了党风廉政工作还存在薄弱之处和制度漏洞,也暴露出我县一些地方党委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
杨兴友要求,全县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是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一定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县各级党委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思想统一到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杨兴友强调,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发扬身体力行的务实作风,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特别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人,管好班子和干部,对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尽可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书记要准确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要突出选好用好干部,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支持,要支持纪工委工作进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源头治理,带头廉洁从政。领导干部要发挥出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干净做事,还要敢于担责任追究之责,争取“干成事、不出事”,共同将全县反腐倡廉事业引向深入,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