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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4

发挥职能作用 推进平安建设

作者:通讯员 马关等 时间:2014-07-04 阅读:194


 发挥职能作用  推进平安建设
——自治县司法局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工作侧记
通讯员 马关等
  今年以来,自治县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实效。
 
☆☆“三到位”奠定平安建设基础
 
  县司法局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始终坚持“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纳入重要仪式日程,实现三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组,设立了办事机构,明确了工作人员,从组织上予以保障。目标责任到位。局与各股室签订平安建设创建目标责任书。督办检查到位。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季度考核,在责任股室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由局办公室带头进行检查考核,并报局领导小组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实行现场督办。
 
☆☆“法律六进”营造平安建设氛围
 
  本着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的服务宗旨,充分利用宣传媒体扩大宣传覆盖范围,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组建法律宣讲团人员50名,为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500余名,利用法制报告会、上法制课、散发宣传资料、刷写墙体标语、出动法律宣传车宣传、开展法律服务咨询等多种形式,强力推进宣传工作。组织编印《农民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律知识问答》、《农村常见犯罪与案例》共计15万余本,编制《威宁司法》普法宣传画册6万余份,采用送法下乡的方式,免费送给群众,直接受益群众30余万人次,得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开展纠纷大排查,化解纠纷促和谐
 
  坚持把服务民生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展人民调解。积极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
  自今年以来,进一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对重大疑难的案件及时组建设调解小组深入一线调解,一般案件指导基层司法所调解,对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组织到司法局调解中心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
  到目前共排查纠纷总数466件,落实调处数466件,调处成功数466件,成功率达100%,防止纠纷激化数9件,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1件4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3人,为构建平安威宁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减少重新犯罪
 
  积极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完善衔接接收、学习、劳动、管理、帮教、奖惩、解矫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严防脱管漏管、甚至失控,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队伍执法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02人,累计解除301人,目前在册人数401人,收监1人,警告9人,无重新犯罪。调查评估缓刑、假释、保外就医360人次。
  组织人员对全县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建立电子档案,便于查找,落实安置帮教政策。然后,又根据每位刑释解教人员所在乡镇,把他们的所有资料打印出来,分发给35个乡镇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让他们查清其目前状况,由所在地帮教对其情况进行掌控。
  今年全县登记在册刑释解戒人员2350人,其中刑释人员2007名,解戒人员343名,安置2140人,安置率98%,帮教2007人,帮教率100%,从全国各监(所)接回695人,无重新犯罪。为有特殊困难的帮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建立困难群体登记制度,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法律援助作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在办案中,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视案件情况尽可能引导受援人采用调解方式,和谐处理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6件(其中涉及农民工218件),受援人数5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250余人次,为保持社会安全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联乡帮村”保平安
 
  为深入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开展了“联乡帮村”活动。县委动员会后,司法局迅速抽调精兵强将,积极投入到“联乡帮村”活动中,在活动中,司法局局干警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扑下身子,深入农家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合理诉求。
  通过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处理矛盾纠纷35起,消除不安定因素35起,有效地维护了所驻村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