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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0

威宁多举措确保耕地红线

作者:柏基议 时间:2014-07-10 阅读:247


   本报讯(通讯员 柏基议) 近年来,在保障发展的同时,威宁不断加强耕地保护,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严格抓好土地管理制度落实,达到了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目标,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参与耕地保护意识。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咨询站、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材料、广播电视、基本农田保护牌等,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珍惜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意识,增强了乡(镇)、村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严把预审关口,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建设用地初审过程中,严格以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有关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预审和报批;凡能够不占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从严控制用地面积,有效防止乱占耕地现象的发生。
  加强基本农田和千亩坝区耕地的保护。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五不准”,建立健全各项保护制度,坚持做到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尽可能不占或少占基本农田,非农建设一律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同时,扎实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并在标志牌上明确保护面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要求等内容,并与各乡镇、村签订基本农田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人。
  严格土地执法,切实抓好监管责任落实。明确保护范围,落实保护责任,加强部门联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建立动态巡查长效机制。
  实施占补平衡,积极做好开发复垦整理。始终坚持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以及“占一补一”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审查、审核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和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制度,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耕地开垦费,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到实处。
  近年来,威宁结合“美丽小村”和“5个100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深入开展土地整治,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助推农业产业发展。共申报并组织实施省、市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3个,建设规模103192亩,总投资18447万元。其中,省级项目6个,建设规模84714亩,总投资14636万元;市级项目7个,建设规模18478亩,总投资3810万元。具体采取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措施,对项目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