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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1

威宁“两定机构”监管成效明显

作者:胡雍辉 时间:2014-07-21 阅读:178


   本报讯(通讯员 胡雍辉) 今年以来,威宁人社局医疗待遇稽查大队监督管理“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工作运行良好,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为保障参保人员利益,医疗待遇稽查大队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建立内部考核机制,针对“两定机构”的药品安全、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进行严格检查,做到按规定办事责任到人,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非法报销。使“两定机构”在医疗待遇稽查大队的监督和管理下,药品价格、收费标准都公开透明,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各项待遇审核报销流程规范,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慢性病等报销都按项目设置及要求结算,有效地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公平、公正地享受待遇。
  远程监控软件升级。为保障“两定机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加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纠正各种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医疗待遇稽查大队对全县所有“定点机构”进行远程监控软件升级。
  确保基金和用药安全。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用药安全,医疗待遇稽查大队通过在岗自学和组织相互交流学习等手段,有效地提高了稽查人员的稽查水平和稽查能力。在工作中采取哪里有问题哪里解决,同时结合明查暗访和时时寻访巡查机制,重点监控重点查处违规操作反映强烈的“定点机构”。 
  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和工作实际,医疗待遇稽查大队突出专项整治工作思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在辖区内着力开展整治活动,把对市场的日常监管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检查的同时,确保监督检查覆盖面。同时,依托远程监控优势,将人为监督与技术监督、日常监管与快速筛查有机结合,以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以及过期药品销售等违法行为,不断整合监管力量加大监督力度,有效提高稽查监管效率。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人社局医疗待遇稽查大队出动稽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定点药品经营机构130余家,立案查处定点机构以药易物案件12起,查处定点机构违规案件1起,开展2次专项检查、104次日常巡查检查,查处违规“定点零售药店”12家、限期整改12家、暂停定点资格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