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推进“三转”发挥正能量
作者:朱启芳 时间:2014-07-29 阅读:205
浅析推进“三转”发挥正能量
■朱启芳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王岐山同志再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三转”不仅是贯彻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基本要求的回归,而且是新形式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作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从负责部门和联系单位实际出发,把深化推进“三转”的要求发挥正能量。
转职能——明确定位。转职能把握好职能定位,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好错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切实集中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目前,派驻机构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急需按编制把人员配齐,如果精力不集中,势必影响纪检监察职能的履行,会出现“种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有的部门党组和乡镇党委政府对“三转”认识理解还不够深透,有的依然把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为完成急难险重的任务,交办其不该承担的事项,有的出于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要求其牵头处理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重要事项,纪检监察机关难以认真转变职能,严格执行好转职能。至此一要敢于担当。共产党章程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和任务有明确规定,我们要理直气壮开展工作,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二要敢于亮剑。监督重在发现和查处问题,查处问题要点明道性曝光,违反党纪政纪的要严肃处理。三要敢于问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不仅分清责任还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责任追究。因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基层纪委推进“三转”工作的监督指导,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更要强化“三转”意识,特别是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党组的多沟通,争取党委政府、党组的大力支持,且履行好主体和监督责任。
转方式——解决问题。转方式就是要强化监督,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把推动并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方面更加有所作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坚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防缺位,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抓早抓小,对干部的监督保护,采取廉政谈心拒腐交心提醒教育等措施,应该说会起得良好的效果。所以在监督执纪问责上的前提条件是教育监督保护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虽然这些工作不起眼,不如查办贪污腐败案件那样轰动,但绝不能忽视缺位。二是强调督查推进防错位。强化“监督”,错位尴尬的问题。三是强调统筹协调防越位。对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特别是涉农资金,扶贫救济等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三重一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根据《党章》、《行政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原则范围责任,一是服务发展原则,二是双向互动原则,三是集体决策原则,规范运行原则,应把握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等内容和范围,要对“三重一大”的事项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检查责任,对农村的“低保,养老,医保”等扶贫资金监管,超标公车治理等工作,统筹农牧、财政、审计等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做到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推进不越位。
在转方式上重要解决好老思想与新问题的关系,关键是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一要注重“开头”。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防止小事演变成大事,加大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力度近段以来派驻纪工委对农口负责部门1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效果良好。二是抓“源头”。我们同农口负责部门进行明查暗访督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惩防体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整治“四风”问题情况,通过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严格追究,更加注意监督检查结果和效率。三是把准“接头”。在推进部门惩防体系新的五年规划实施中,找准着力点,切入点,结合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再造一个新威宁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实现。完善工作措施,注意工作实效,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尤其要解决好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怎样才能有效监督的问题,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真正达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目的成效。
转作风——确保主业。转作风就是要强化自身的建设,着重解决不敢担当,和“老好人”的问题,作风就是党性问题,关键在于坚定。要打造铁的纪检监察队伍,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带头严格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纠正“四风”带头依法规范监督作为,以优良的作风树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履职能力上要主动适应“三转”要求,“三转”保障是转作风,必须锤炼能力,解决怎么转的问题,一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党性来保障“三转”。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要有走前列的思想意识,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高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信念坚定、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二要用过硬的能力素质保障“三转”。纪检监察干部在理论和业务学习上要尽心安心努力学要有认真精神韧劲,认真学习好业务知识,不蜻蜓点水,不浅尝辄止,要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协调,共同执纪、要做强案件查办核心主业,注意上下联动,系统治理,坚持以政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实效。三要用过硬的作风素质保障“三转”。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铁面无私,善做善成转作风,随时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做好榜样,树好形象,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强化“铁军”意识,正人先正己,用“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勇于争先”的威宁精神,再造一个新威宁作出保驾护航。
总之,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时代的需要,作为落实推进“三转”的具体执行者,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思想观念,工作重心履职能力上要做到主动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作出了进一步明确,提出党委负责主体责任,纪委负责监督责任,关键在于党委重视,基层党委班子要履行好集体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标准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视为主责。做到不松手,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增强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的自觉性,做到不甩手,班子成员要履行分管责任,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不缩手,同时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支持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着力点在于维护和强化纪委的权威和规范性,所谓权威性,就是纪委的工作决策和部署经党委(党组)同意后,必须切实加强维护,确保令行畅通,支持纪委依纪依法作到监督权力。所谓规范性,就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督促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正能量。对此,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树立必须转,坚持转、快速转的思想理念,把“三转”当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发展的现实要求,过去纪检监察工作强调源头治腐,很多本应是政府职责范围,纪委已参与其中了,分散工作精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大力推进“三转”就是要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扎实务实,真正在实际工作中突出主业,守好“自留地”,种好“责任田”,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本源上来,尽快改变过去“包罗万象,无所不在,无处不涉”的状态,实现“主业突出,积极有为,回归本位”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正能量,助推威宁经济社会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