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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4

2014年征兵工作政策问答(七)

作者: 时间:2014-08-04 阅读:169


   问: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答:高校毕业生在5至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批准入伍后,其学籍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籍档案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问:没有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对离校前末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应征,经初审初检合格者补办网上预征手续后,参加县(市、区)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批准入伍后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