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之境界
作者:寇文胜 时间:2014-08-11 阅读:224
“境界”是静安文学理论体系的中心概念,然而静安在《人间词话》中并没有对“境界”的内涵作详细的阐述和明晰的界定。本文试从叔本华对静安的影响和《人间词话》的整体把握来探究“境界”的实质内涵。
从“境界”概念本身的界定而言。静安融合中国传统的老庄学说和德国叔本华、康德等人的美学观,形成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富特色的美学观与文艺观。叔本华的一生,所主张的是“唯意志论”和人生悲观、虚无。在叔本华看来,整个世界的本原就是意志,意志的客体化和外化,才构成了纷纭复杂的现象世界。现象世界是不自由的,是受根据律所支配的,而意志则可以摆脱一切束缚,叔本华在这里所说的“意志”指的是一种盲目的、永无止境、永无停歇的欲望与冲动。它既是大自然,又是人的内在本质。这种盲目的、不可遏止的欲求与冲动,其目标就是生命或生存,不仅要维持自己的生存,而且要繁衍后代,即延长自己的生命。因此,叔本华所说的意志实质上乃是一种生命意志。叔本华之所以把世界的本质规定为意志,并不是出于一种纯然的知识论的兴趣,而是要为他人的人生观奠定哲学基础。静安的文艺美学观打着叔本华深深的烙印,在《叔本华哲学及其教育学说》一文中,曾对“优美”与“壮美”之区别说:
“今有一物令人忘利害之关系而玩之而不厌者,谓之曰优美之感情。若其物直接不利于吾人之意志,而意志为之破裂,唯由知识冥想其理念者,谓之曰壮美之感情。”
根据这种观念,再来看静安的“有我”、“无我”之说。我们就会了解他所说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叶嘉莹对“境界”含义的探索,在《静安及其文学批评》中,对静安的“境界”说进行了分析,认为:“‘有我之境’故是指当作家存有‘我’的意志,因而与外物有某种对立之利害关系时的境界。静安的‘有我之境’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便都可视为‘我’与‘外物’有某种对立之利害关系之境界。实际是诗人在创作中,展示出抒情化与理想化倾向,带着强烈的主观感情去描写客观事物、自然风景和去观察体验,诗中的‘物’已经人格化了,流露着作家浓郁的情感意绪,所以印证了‘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而‘无我之境’是指作家泯灭了自我之意志,因而与外物没有利害关系相对立时的境界,至于静安的‘无我之境’如‘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便都可视为‘我’与‘外物’并非对立,外界之景物对‘我’并无利害关系时之境界,作者与物达到一种泯然合一的状态,也印证了‘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总之 “有我之境”中,既有物我利害之冲突,所以其美感乃多属于“宏壮”一类;而在“无我之境”中,既根本没有物我对立之冲突,所以其美感乃多属于“优美”一类。由此可以看出,静安先生所提出的“有我”与“无我”两种境界,就是根据叔本华、康德之美学理论观美感之判断上所形成的两种根本的区分。
作为静安文学批评最重要的理论著作,《人间词话》从 “阅世”与“性情”、“写境”与“造境”、“隔”与“不隔”等几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如何构建的词的境界。他特别重视情感真实,认为在词中融入诚挚的生命体验,可以升华作品的境界。强调“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人间词话》第六则)他崇尚精神的清纯,向往自由无拘的精神生活,欣赏作品的真率自然,重视作品的情感真实。他认为李后主在词作中体现出来的诚挚纯真的生命体验和感受是最为可贵的。他很推崇词的真实自然之美,特别赞赏纳兰词和《古诗十九首》《敕勒歌》中流露的自然率真的情感。此外,他认为词品出于人品,提出了“内美”与“修能”的重要性。在《人间词话》中,静安对五代以来的词人进行分级品藻,以人格精神来品评作品境界的高低。他指出,“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之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之效捧心也。”,“读东坡、稼轩词,须观其雅量高致。”(《人间词话》第四十四、四十五则)他认为没有苏轼和辛弃疾的胸襟人格,就很难达到他们词作的境界。另外从词的表达技巧的角度,静安提出“词忌替用代字”,他认为“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恰当地运用替代字和典故,可以增加语词的信息量,引发读者丰富的联想和想象,从而拓宽作品的内蕴。但是如若是刻意地追求文采或借典显示博学,这样的典故不仅不能为作品增色,反而会因其不自然而成为败笔。
只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词作才“有境界”、“有高格”,而只有“有境界”的作品才能真正实现文学的价值意义。“有境界”的词所展示的艺术世界和情感意象,能让读者自由自觉地潜思默想,让读者在品读的过程中能动地体味其中的情感,感悟其内涵,从而得到心灵陶冶和精神提升。词的“境界”是以“意境”为基础,蕴涵着深刻人文内涵和哲理思索,能够让读者从中有所体悟有所思考有所提高的艺术境界。在《人间词话删稿》第一六则中对“境界”的描述则为:“夫境界之呈于吾心而见于外物者,皆须臾之物。惟诗人能以此须臾之物,镌诸不朽之文字,使读者自得之。遂觉诗人之言,字字为我心中所欲言,而又非我之所能自言,此大诗人之秘妙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境界”是须臾之物;是字字为我心中所欲言而又非我之所能自言,却能引起深切地共鸣;是“心”与“物”深相契合、融合的产物,是能让读者得到审美快乐的审美形式。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境界”没有瞬间占据并充满了人的意识的功效,仅是给予读者以审美享受、并能引起读者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