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模式
作者:冶付红 时间:2014-09-02 阅读:236
本报讯(通讯员 冶付红) 近日,威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村(社区)警务机制改革,全面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模式,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一村一警”即在各乡镇派出所成立中心警务室,由县公安局指派民警进驻;在全县627个行政村(社区)成立村级警务室,从现任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或村委会主任助理中,推选熟悉本村情况,了解社情民意、知晓当地治安现状的村干部任“村警”,进驻村级警务室,作为专职协助警务室民警开展工作的辅助力量,主要职责任务是当好“七大员”,即当好村级治安防范的组织员、交通协管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收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警务下沉的联络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同时,履行“七大职责”,即履行好掌握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化解矛盾纠纷、管理室有人口、组织巡逻防范、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职责。
通过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机制,确保全县农村地区“村村有警、时时见警”,加强和提高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的打防管控能力,实现农村警务专职化、多元化、现代化。
目前,县公安局已出台《威宁县公安局“村警”管理工作规范》、《威宁县公安局“村警”工作职责》等相关规定,各项配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