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六措”并举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
作者:王维彬 时间:2012-05-16 阅读:329
本报讯 我县“六措”并举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上台阶。
群众参与,构建民主计生。在制定、修改《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公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诚信协议书》等文件时,全县各乡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讨论修改通过。对重大人口计生事项,也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评议,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变“治民”为“民治”。
合同管理,构建诚信计生。根据《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公约》,村民委员会向群众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群众承诺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以村民小组民主选举产生育龄妇女小组长,民主选举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协议书》和《已婚育龄夫妇自愿推迟生育协议书》,基本形成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依法管理,构建法制计生。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计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按照民主程序,做到一村一章,一村一约。通过村规民约,把国家的“大法规”与村里的“小宪法”相融合,起到了化“国策”为“民意”,变“制约”为“激励”,使计划生育成为村里的事、大家的事,形成了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
村务公开,构建阳光计生。人口计生政策、奖励优惠政策、办事程序、服务流程、投诉监督方式等都逐项公示。每月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
奖励扶助,构建惠民计生。凡符合计生奖励优惠对象,做到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漏兑现奖励,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奖。开展“三结合”帮扶,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各种惠农政策,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勤劳致富,让群众深切感到人口计生工作是造福于人民的甜蜜事业。
入户上门,构建服务计生。开展“八上门”优质服务活动,即婚前上门,生育政策宣传到人;新婚上门,婚育知识宣传到人;孕期上门,孕妇保健讲解到人;产后上门,育儿保健资料发放到人;避孕节育上门,避孕药具发放到人;术后上门,随访服务到人;生育关怀上门,各种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到人。(王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