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驻村帮扶机制创新 着力推进威宁脱贫攻坚
作者: 陈文光 时间:2014-09-11 阅读:229
7月24日至31日,本人赴广东参加全国县级扶贫办主任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机制创新研讨班培训,培训内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了解国务院扶贫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和工作思路,学习借鉴广东省开展干部驻村帮扶相关经验,研讨县级扶贫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如何做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炎夏七月,气温高达36摄氏度左右,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8个县级扶贫办主任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从各地聚集到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在国务院扶贫办和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的精心安排下,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介绍、录像讲座、现场观摩、入户体验、专题讨论等方式,开展了为期8天的研讨培训。培训内容丰富,突出基本技能,可操作性强。通过培训,学习了业务,熟悉了政策,拓宽了眼界,明确了方向,形成了共识,增强了信心,激发了热情,促进了交流。
在培训研讨中我们了解到,广东扶贫开发“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第一轮从2010年到2012年已经结束,全省帮扶的贫困人口实现人均纯收入7762元,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11.09万元,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第二轮攻坚阶段,从2013年到2015年对全省21个重点县、2571个相对贫困村内有劳动能力的20.9万贫困户、90.63万相对贫困人口实施重点帮扶。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重点帮扶村到位资金36.88亿元,平均每村到位资金143.4万元,项目实施对贫困农户实行全覆盖。广东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取得重大成效,除了雄厚的财力保障外,特别注重驻村帮扶工作,始终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作为推进“双到”的有力抓手和具体形式,第一轮派出11524名干部组成3541个扶贫工作组驻村,新一轮派出7986名干部驻村,通过抓好驻村帮扶工作,把扶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了效果,抓出了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威宁是一个国家级扶贫重点县,全县面积6298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200米,是全省唯一由彝、回、苗三个民族自治的县。2013年末人口145.43万人,农业人口占139.43万人。
威宁面积大,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目前还有314个贫困村、30.53万贫困人口。2010年以来,威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仅2013年就减少贫困人口15.93万人,迎来了全省扶贫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也是全省“脱贫攻坚改革推进年”,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3]25号)精神和全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九个步骤”,扎实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把6万贫困人口按照“4321”进行结对帮扶,把全县8227名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村干部和贫困村致富党员与贫困户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并专门制定考核意见,大力开展“六个到村到户”和美丽乡村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成效显著,但在驻村帮扶中仍然存在帮扶单位认识不到位、帮扶干部缺乏农村工作经验、“挂名”应付式帮扶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过学习广东经验,结合威宁实际,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我县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一、做好驻村干部的选派工作。目前选派的驻村干部,大多是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的干部职工,选派单位存在“应付式”问题。应研究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办法,从五个方面加以明确:1、明确驻村入选条件。主要从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方面考虑,重点选派年轻干部。2、明确选派方式。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各帮扶单位采取竞选、民主推荐、组织决定等方式确定人选,选派有责任心、有奉献意识、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3、明确有关待遇。落实吃住、往返差旅费用,对驻村帮扶任务完成得好的予以提拔。4、明确驻村任务。驻村干部挂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5、明确时间要求。驻村时间一年以上,驻村帮扶单位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不脱贫不脱钩。
二、抓好驻村干部培训。现在派驻的帮扶干部,由于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基层工作经验欠缺,下到村后往往无所适从,因此应成立培训机构,负责对驻村干部的岗前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包括对省、市驻村工作队)。
三、抓好驻村帮扶的制度建设。各帮扶单位要定期听取驻村干部工作汇报,单位“一把手”要每年至少4次到驻点村进行调研指导,落实领导责任和义务。帮扶方与被帮扶方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驻村干部座谈,交流经验做法,互相学习借鉴。
四、严格驻村干部管理。按照“五带头”、“五不准”的要求,严格管理驻村干部。“五带头”,即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弘扬正气,以良好的形象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五不准”,即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收受重点村群众的任何财物、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帮扶单位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严格驻村考勤和请假制度,因事离村外出必须请假。
五、强化检查考核。认真研究完善驻村单位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办法,将驻村干部考核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培养提拔的重要依据。对长期不住点、帮扶单位管理不到位的,帮扶单位每年帮扶资金筹集少于20万的,又不能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的,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六、抓好驻村帮扶“五件事”。一是抓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贫困情况,准确界定贫困户。二是科学规划,制定村、户两级扶贫方案,确定帮扶具体项目。三是抓工作落实,在推进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子女教育培训、社会公共事业、基本民生事业保障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五是抓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党建”两手抓、两促进。
驻村干部是惠民利民政策的宣传员、农民脱贫致富的组织员、脱贫攻坚战场的联络员、精准扶贫台账的会计师、自主发展平台的主持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因此,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十分重要,只有加强驻村帮扶机制创新,才能更加有效推进全县贫困人口的脱贫进程。(作者系自治县扶贫办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