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多措并举建设民族文化创新保障体系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4-09-15 阅读:220
本报讯(通讯员 李际龙) 近年来,威宁以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为重点,以创新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为抓手,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多措并举建立民族文化创新保障体系,为民族文化创新提供了保障。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协调全县的民族文化工作。同时出台了《威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族文化工作的开展、文艺人才的培养、文艺精品的创作、文化产业的发展等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加强文化队伍建设。一方面重视本土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使用,通过实践锻炼、系统培训、进修培养、学校教育等各种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并形成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培养人才、实用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另一方面大胆引进优秀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重点引进创新团队和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民族文化建设。
改善文化基础设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两馆”建设、文化广场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村文化室建设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投资200余万元改善了图书馆、文化馆设施设备和办公环境;投资1000多万元在30个乡镇建成综合文化站,实现了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室、文化广场;投资130万元在5个乡镇12个村实施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了县级文化共享工程分中心,初步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制定了《威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威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该条例对民族文化资源的范围、保护方法与措施、破坏民族文化的惩处等作了详细规定,把彝族的火把节、回族的开斋节、苗族的花山节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从而使民族传统节日活动有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