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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威宁“九步工作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

作者:肖昌智 时间:2014-09-15 阅读:245


   本报讯(通讯员 肖昌智) 今年以来,威宁根据上级部门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农民权益,采取“九步工作法”在草海镇同心村和中海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成立工作机构。县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小组、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小组、村组成立村民议事会,旨在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全面有效的领导和负责“威宁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让全县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并主动参与到该项工作。
  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调查具体内容包括村民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对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扫描,对户籍信息表汇总。
  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试用),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无误整理出图,并建立初数据统计表。
  公示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建立登记簿。根据登记资料,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及库前整理事宜。
  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本农户在签字表上签字盖章后,农牧局统一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发证。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