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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为农民工追回5.7万余元工资

作者:通讯员 冶付红 时间:2014-09-15 阅读:203


   本报讯(通讯员 冶付红) 近日,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侦破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5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7万余元并进行发放。
  今年7月25日,县人事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陈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送至县公安局。接案后,公安局立即组织治安警察大队开展调查。9月11日,治安警察大队将陈某某传唤至治安大队,并强制其将拖欠的5.7万余元工资现场发放到民工手中。
  据了解,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承包该县金斗乡敬老院建设工程,聘请张某等15名民工施工。工程完工后,陈某某一直拖欠张某等15名民工资共5.7万余元,张某等人多次讨要,陈某某避而不见,拒绝支付工资。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提请检察院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