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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

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召开

作者:吴睿姝 时间:2014-09-23 阅读:217


   本报讯(记者 吴睿姝) 9月19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副主任吴丹玫、周跃宁、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端木海港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投资服务环境情况的调研报告》和端木海港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投资服务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就报告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讨论决定了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近年来,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高度重视投资环境建设工作,虽然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干部作风、基础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够完善、政府职能和部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等不足和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工程建设力度,保证全县人民饮水安全;加强电力服务整治,解决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问题,加快保障抢修力度,保障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加快城区内停车场、菜市场、公厕、排污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规划建设力度,满足城区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同时要加强对旅游、通讯网络、交通等城市功能配套服务建设,不断满足威宁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杜绝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推进一站式办结,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环境,为企业落地威宁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大对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处各种变相收费行为;要规范执法行为,遏制违法执法、乱收乱罚等现象;要进一步提高交通车辆覆盖率,大力整治出租车随意停靠及乱收费、乱宰客等不良行为;同时要加大对旅游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旅游服务人员素质,为全县旅游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拆迁工作的领导力度,充分对拆迁工作进行全面风险评估,严格杜绝个人权利大于法律,做到依法依纪撤迁;要依法严惩无理阻碍重大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违法行为;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欠薪阻工和信访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和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政府办、住建局、工能局、政务中心及威宁经济开发区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