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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8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作者:  时间:2012-05-18 阅读:378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12年4月26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家权所作的《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上级相关精神,及时制定了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加大了督促考核的力度,明确了到今年底实现“摘帽升位”的目标,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县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本年度工作与上年度工作同期相比有较大进步,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二女户结扎难度大,结扎率偏低,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现象依然存在,一孩妇女比偏低,多孩妇女比偏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业务部门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乡镇专项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工作运转较为困难;四是手术库存较大,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指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五是部分乡镇、村的领导认识不到位,对人口计生工作业务不够熟悉,技术力量薄弱;六是人口基础信息不够准确,还存在出生人口漏报和妇检工作漏检现象,已婚育龄夫妇流出现象较严重等。
  会议要求:为确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完成,实现“摘帽升位”目标,自治县人民政府在下步工作中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控制早婚早育和政策外生育,强化妇检补救措施,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改变落后的生育观念;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考聘充实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管理水平;三是根据不同情况,对经费特别困难的乡镇,给予工作经费的适当倾斜;四是继续保持手术消化高压态势,扎实工作,确保年度各项指标的完成,努力实现“摘帽升位”的目标;五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乡镇、村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六是提高人口信息统计质量,制定切实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强化督查考核,注重过程管理,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