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工商局企业年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0-11 阅读:187
凡是在我县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在我县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 (http://gsxt.gzgs.gov.cn/)填报信息,依法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可向辖区工商分局提交书面“年度报告表”进行年报;2013年度报告公示日期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2014年度报告公示日期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2013、2014年的年度报告也可以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同时按年度顺序提交年度报告并公示。
威宁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