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草取暖烧死小伙伴法院调解赔偿一万元
作者:周远松 时间:2012-05-18 阅读:345
本报讯 一位七岁的孩子点燃包谷草堆取暖,将躲在包谷草里玩耍的三岁孩童烧死。近日,县人民法院牛棚人民法庭将该案成功调解,一起由玩耍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0年3月,吴某与吴某甲等一群未成年人在被告家房后玩耍。因天气较冷,吴某甲将旁边一堆包谷草点燃,由于气候干燥,火势蔓延较快,躲在草堆里玩耍的吴某被当场烧死。
惨剧发生后,吴某甲法定代理人吴某乙向死者母亲张某支付了1960元安葬费,但以死者的母亲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为由拒绝支付其他费用。经多部门调处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监护人赔偿死亡赔偿金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承办法官为了更有利于双方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和谐相处,凭着一颗爱心,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着重从情、理、法各个角度,真情释法,耐心疏导,最终两家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甲监护人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周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