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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 “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管理

作者:通讯员 李庆昌 时间:2014-10-14 阅读:168


   本报讯(通讯员 李庆昌) 近日,笔者在财政局了解到,该局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政府采购、阳光操作”的管理原则。
  据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实行分级采购,水泥、路灯由县级统一采购,砂石料由乡镇统一采购。县一事一议办采购的水泥全部实行招标采购,水泥运费实行询价采购,路灯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实行招标采购,100万元以下的,实行邀标采购,乡镇采购的砂石料全部实行询价采购。县级物资的招标采购全部委托县政务中心办理,邀标采购和询价采购由“一事一议”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