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610个村卫生室被确定为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单位
作者:宋贵林 时间:2012-05-18 阅读:379
本报讯 近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和示范化考核、评估、认定等程序,我县610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定点单位。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认真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范、制度和要求,建立门诊医疗补助台账制度,严格报账审核手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并定期公示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补助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此举将减少我县群众到异地就医费用,真正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切实做到为患者提供方便、经济、实惠的医疗卫生服务。 (宋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