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扶贫表彰暨“扶贫日” 公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作者:高胜利 时间:2014-10-21 阅读:204
本报讯(实习记者 高胜利) 10月17日,全省社会扶贫表彰暨“扶贫日”公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政协副主席、自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县委副书记冯兴忠、明忠琴,县委常委朱钧、陈煌、赵德宏、李茂、马祥宏、王维志、曾珊等县四大班子在威宁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宣布了每年10月17日为全国“扶贫日”的相关决定,明确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会议指出,全省2014年“扶贫日”围绕“扶贫济困,崇德向善”为主题的爱心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公布了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公募收捐账号,宣读了《贵州省2014年“扶贫日”扶贫济困·崇德向善倡议书》。会议还表彰了全省50家荣获“贵州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的单位和获得“贵州省社会扶贫先进个人”称号的50名同志。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经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贫困地区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为实现全省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批示的精神,紧紧围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核心,打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战。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认真学习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精神,真正把心贴在老百姓的心上。
会议强调,要加快发展步伐和产业调整,建立山地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要完善农村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要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加强社会保障,进一步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聚焦、最现实的问题。同时,要建立完善扶贫考核评价等相关机制,从制度上落实中央的相关精神,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