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0-23 阅读:216
以下单位请于即日起10日内持单位公章及相关资料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办理账户销户手续,逾期将作自动销户处理:
威宁县黑石财政所 账号52001696536050001578
琪媛日用品经营部 账号 52001696536052500277
鸿程移动通信经营部 账号 52001696536050003901
威宁县金盛钢铁有限公司 账号52001696536050000548
情缘成人用品店 账号52001696536052500121
威宁县泰安运输有限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9900499
威宁县云祥木业有限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9905762
威宁县金钟财政所 账号 52001696536050002197
威宁县达宇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2500532
威宁县龙源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2500880
惠普电脑经营部 账号 52001696536052500981
威宁县鑫威矿业有限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2501050
龙源贵州风电项目筹建处 账号 52001696536052502693
威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账号 52001696536058000141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旅游有限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2500758
威宁县金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2500455
贵州威宁荞麦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0000889
蒙自云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2501656
威宁县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 账号 52001696536050001554
威宁县贵鲁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 52001696536052500681
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