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创佳绩 为民分忧促和谐
作者:马关等 时间:2014-11-11 阅读:225
司法行政创佳绩 为民分忧促和谐
——威宁自治县司法行政工作纪实
■ 通讯员 马关等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人民群众观看普法知识展板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各民族参加普法宣传活动

在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

青少年学生认真观看警示教育展板

■ 通讯员 马关等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人民群众观看普法知识展板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各民族参加普法宣传活动

在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

青少年学生认真观看警示教育展板

“我们没有任何装备,服装也没有统一标识,有些刑释解戒人员对我们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我们是接他们回家的人。特别是暴力、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出狱,且被监所评估为重点帮教对象的,我们都是提心吊胆的去接,就怕在接回的途中出现意外,他们还存在逆反心里,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平。如果您问我们接的是些什么人,我们的回答是:他们不是大学毕业生、不是退役军人,而是一些刚出监所的刑释解戒人员,他们将在我们的帮助下,正常生活,走上幸福的道路……”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威宁自治县司法局全体干警牢牢把握为民服务的理念,走在一线,站在基层,以群众有困难我来帮忙,群众有需要随叫随到的理念,时刻彰显着“为民、亲民、惠民”的亲和力。近年来,威宁自治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发扬“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勇于争先”威宁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为建设“平安威宁、和谐威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在推进“六·五”普法进程中,威宁司法行政部门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法律知识竞赛、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有关业务方面的法律知识,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联乡帮村和精准扶贫帮困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长治久安,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我们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在全县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让学生回去培训家长,家长学到了法律知识。近年来老百姓遇到问题依法解决的越来越多。”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张德高说。
2014年以来,自治县司法局组织编写《青少年法律知识100问》、《社区法律知识手册》、《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反邪教防邪教知识读本》、《少数民族法律知识读本》、《禁毒防毒常规手册》等各类普法读本共计40万册,免费发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群众手中,得到基层普法宣传员和广大受惠群众的好评。到目前为止,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76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9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35余台(次),悬挂宣传横幅74条幅,张贴各种宣传标语142条,制作“平安威宁”专题栏目9期,开展禁毒专项宣传21次,制作禁毒展板20块,解答群众咨询1072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20万余人次。
人民调解员是“和平使者”
“在农村,法律常识普及程度低,加之村民的文化水平也不高,经常会导致矛盾发生。若当事人提出不理智的要求,而这种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时候,就容易促使矛盾纠纷不断极化,这个时候就需要及时地进行调解”、“有了纠纷找司法,司法帮你解疙瘩”。说起调解村里的矛盾,干了20多年调解工作的司法所长武绍才、李明芬、蔡光均等说得头头是道。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看不然,今年我们海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桩长达30年的家庭矛盾纠纷。”海拉司法所所长朱文广到司法所交调解卷宗时说。
海拉司法所在今年9月份就碰上了这样的家务事,在海拉乡火箭村有一王姓家族,其中一位王某有4个儿子,王某于1983年去世,4个儿子在继承王某的遗产、继续承包土地和安葬老人的费用等问题上发生纠纷。由于利益的驱使,遗产继承分配所得不均,王某的几个子女间矛盾恶化,在族人的劝说下才算暂时平息,后经族人和村委几次调解未果,几个子女态度强硬,并说等再死几个人才处理。于是以上诸多家务事就一直拖到了30年后的今天,现在王某的4个儿子有的已经去世了,有的已经年老不问世事,这些家务事就落到孙辈的头上,孙辈们为这件事又发生吵打,于是政府指定由司法所调处此事。司法所接到任务后,首先,由司法所长朱文广带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力量进入王氏家族居住的村子进行调查了解;其次,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方案;然后在分别做通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后,组织王氏家族40多人,于9月9日进行现场调解,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七点的十多个小时不间断的进行调解工作,不知说了多少话,不知单独进行了多少次谈话,终于几方代表在协议书上按了红红的手印,这样一起30 多年的家庭矛盾纠纷终于圆满的画上了句号,这时月亮也露出了笑脸,司法人员拒绝了王姓家族的盛情款待,踩着月色赶回了司法所,准备迎接第二天新的工作。
“通过多方调查询问,耐心劝解,及时调解好每一件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解开了,和好了,我们的心情特别舒畅,全身都觉得轻松”。这是有20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么站司法所所长蔡光均所说。
截止目前,威宁共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委会680个,聘用人民调解员3410名,调解组织得以进一步强化。纵向涵盖了县、乡、村(企业)三级调委会,横向涵盖了医患纠纷调解、征地拆迁调解、交通事故和解、矿群调解、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以及区域共建的区域性调委会。
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兆光介绍:“今年威宁提高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从而激发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各级调解组织始终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协调作战’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余庆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大排查、大调解’等活动,坚决按照‘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坚持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荫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已渗透到医疗、交通、人口与计生等多个领域。”
一件件矛盾纠纷,经过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得到了妥善处理,确保了“纠纷处理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解民忧
威宁自治县于2005年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局,近年来随着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的加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今年接近1000件左右。在工作中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应援尽援,决不允许出现困难群众因无钱打不起官司的情况,有力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12月成立不久,便组建了纯公益性质的“威宁县爱无疆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为大量的残疾、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和赞赏。
近年来,威宁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农村、社区,在为广大农村群众、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和信访接待,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104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750件)、刑案案件171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101件),行政案件8件,代写法律文书981件,担任法律顾问60家,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80件。
社区矫正, 拯救迷途的灵魂
在威宁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罪犯,却没有在监狱里服刑,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却在接受着社区矫正。他们就是社区服刑人员。在威宁自治县司法行政干警的帮助下,他们在高墙之外改造,进行着心灵的救赎。
威宁自治县于2011年3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犯罪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年来,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威宁自治县创造出一系列的工作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与监禁刑不同,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开放式的刑罚执行方式,为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了条件。对此,威宁自治县司法局局长王兆光有着新的思路:“基层组织尤其是人民调解力量与社区服刑人员朝夕相处,生产生活在一起,如将这部分力量利用起来,则会“线”变成“面”,达到对社区服刑人员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全天候式的教育监督管理效果。”
小杨被判盗窃罪入狱被假释后,心理上一时难以接受,同时又担心被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知道,意志一直很消沉。么站司法所通过上门谈心和宣传法律法规,使小杨对自己当初触犯法律的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并在生活上关心他,帮助他逐渐走出阴影。一段时间后,小杨不但能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有关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司法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还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今年已经有两次见义勇为行为,得到了乡里乡亲的一致认可。特别是听说司法所所长蔡光钧积极为他申请见义勇为奖,让他十分感动。
在威宁,像小杨这样受到帮助的社区服刑人员还有很多。据不完全统计,除了解除矫正的人员之外,威宁自治县司法局共帮助35个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低保,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的子女40余人上学,帮助8人解决了危房改造救助金,一次性救助的有30人。有2名家庭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因身患绝症医治无效离世,司法局组织职工捐款,联系相关部门救助5000元。
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的心态,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置帮教更显人文关怀
近年来,自治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好与监所的衔接、帮教工作,根据刑释解戒人员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回归社会后的具体表现等情况开展安置和帮教。通过创建安置帮教基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食其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高学文2010年刑满释放后,他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先后到浙江、上海等地打工,因无技术,薪水低,打工领到的工资连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回到当地后,在党委镇府及县司法局等部门关心帮助下,修建了住房、水池,通过培训搞起了“阳光绿壳鸡蛋养殖基地”。高学文感恩地说“在这里我找到了人生的希望,生活也变得充实起来,感谢政府,感谢大家”。
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陈国忠介绍:对于高学文事业上取得的成功,这只是我县积极开展帮扶刑释解戒人员实现创业就业的一个缩影,面对重新走入社会的刑释解戒人员,我县司法行政部门全力开展“奔向新生、创业致富、促进和谐”的真情帮扶行动,积极帮扶他们创业就业,为他们点燃生活的希望。
针对部分刑释解戒人员出狱后出现心里上自卑失落、思想上疑虑困惑的情况,威宁司法行政部门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切实解决他们在思想上的疑虑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在无缝对接工作中,我们2012年5月4日到新疆自治区盖米里克监狱接刑满释放人员韩某时,狱警对我们的工作感到意外:“没想到你们那么远会到这里来接人,沿海地区都没有做到,而你们属国家级贫困县却做到了,我们要把这件事广泛在监区宣传,对服刑人员会收到良好效果。”在回家途中,韩某发誓一定好好做人,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截止日前,全县累计登记在册刑释解戒人员2598人。今年1至9月份接收刑释解戒人员547人(其中刑释人员480名,解戒人员67名),安置520人,安置率95%,帮教547人,帮教率100%。从全国各监(所)累计接回798人,从全省各监(所)接回200人,无重新犯罪。在全县司法行政部门的帮助协调下,全县有时30多名刑释解戒人员实现自主创业,近400人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为他们安好了“家”。
近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共同努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严查整治“四风”问题,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因干警执法办案而引发群众上访等问题出现。干警工作作风得到转变,为民服务意识逐步提高,建立良好干群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全县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