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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还我一方净土

作者:龙胜 时间:2014-11-11 阅读:179


 还我一方净土
——自治县打非办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龙 胜

  2009年3月19日,威宁东风镇拱桥村大沙窝组非法采煤窝点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9位矿工失去生命,县长因此引咎辞职,此事在全省引起巨大震动。
  同年10月7日,东风镇安监站和国土所对该镇拱桥村孙家湾子一非法采煤窝点进行了填封,当天晚上8点,该窝点被非法组织者组织人员进行起封准备生产,结果发生了严重的窒息事故,造成10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一大批相关人员和干部因此而受到了处理。这个方圆100余平方公里的偏僻小镇引起中央,省,地各级领导的关注,在威宁的历史上烙下了一块永远的伤痛。
  然而,不仅是东风镇,威宁的其他乡镇依旧存在着大量的非法开采,山头,林间,地块依旧有一大批非法盗采者日夜采挖,全县范围内非法开采现象十分猖獗。
  私挖乱采使国家资源遭受破坏,使青山失去绿色,使河流变得污浊,使村庄笼罩烟尘,使大地千疮百孔。私挖滥采让众多的矿工失去生命、父母失去儿女、孩子失去父亲、妻子失去丈夫。非法开采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2009年4月3日,自治县委政府召开全县打击非法开采誓师大会,以东风镇为重点,迅速在全县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开采的人民战争。
 
领导重视   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在威宁6296平方公里的大地上,人们会经常发现一支身着蓝色制服的队伍,他们就是威宁打击非法开采的执法队伍,这支队伍,顶着烈日,耐着严寒,常年坚守在矿山巡查,他们踏遍了威宁的山山水水,时刻守护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荒凉的执法点上书写着不悔的青春。
  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说:打击非法开采是我们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项重大的整治任务,关系到全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关系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宁与稳定,所以,谁要以身试法,我们必须给予坚决打击。
  威宁是一个拥有140余万人口的大县,地域面积6296平方公里,属国家级贫困县,下辖39个乡镇(街道办),其中32个乡镇赋存煤炭资源。多年来,由于经济欠发达,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群众贫困面大,靠山吃山的陋习导致威宁几代人走入了非法开采的误区。加之煤层埋藏较浅,易于开采,过去的几十年间,全县范围内非法开采十分猖獗,各类事故频频发生,给无数家庭带来深重的灾难。不少优秀的干部也因此而丢掉了大好的政治前途,同时,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长期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发展。
  2009年,新一届县委、政府领导班子到任后,充分认识到了非法开采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站在全县可持续发展和安全发展的高度,重新定位打非工作,把打非工作纳入了继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稳定之后的又一条底线,由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一把手亲自指挥、一把手亲自检查督促开展打非工作,短短几年时间,使全县煤炭矿山出现了从乱到治并进入常态化管理的新局面。
 
多措并举  打一场持久战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把“打非”工作作为抓好三条底线的重要内容,提高到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统筹、亲自过问、亲自督查,确保工作成效。打击非法开采行动开展后,威宁举全县之力,切实开展工作。县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进行研究,深刻分析全县“打非”工作的形势,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了全县上下一种声音、一个调子的打击非法开采工作局面。迅速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煤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调度组、东风镇专项组、源头取缔整治组、非法采煤窝点炸填封清理验收组、打击非法运输组、煤炭转运场所组、司法打击组等7个职能组,并组织1000余人成立了40个工作小组,对非法采煤窝点进行彻底取缔,保持对非法开采全方位、全系统、全天候的高压态势;成立了县打击非法开采办公室专门处理打击非法开采日常工作事务,将打非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进行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以非法盗采的重点区域东风镇为突破口,充实乡镇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在一些重点村设立驻村工作室,从县直机关选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并对该镇派出所、国土所、安监站等重要站所进行超编配置,实行重点地区重点倾斜。
  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强化路检路查工作,有效遏制非法煤炭产品运输。按照“打两头、卡中间”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建了打击非法开采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综合协调管理全县打击非法开采工作,将打非工作纳入常态化进行管理。进一步强化路检路查工作。在全县各交通要道出口及运煤通道,设立综合执法检查站20余个,检查站受工商、税务、国土、煤炭、交通、农机、林业7个部门的委托,与各乡镇以及交警、运管等其他执法人员一同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对运输的非法煤炭一律实行没收,并对运输车辆按照《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切实把“打两头、卡中间”的要求落到实处。由打非办、纪检、检察机关抽排人员成立了流动稽查队,对各综合执法检查站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稽查,并对综合执法检查站未能涉及的区域内运输、购销非法煤炭的行为进行动态稽查。对所有合法煤炭企业生产的产品实行“两证两封条”的管理。即合法的煤炭产品出关,必须持有煤炭管理部门核发的《煤焦产品准销证》和地税部门核发的《矿产品销售证明》,并在货箱后门贴上加盖煤炭部门、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煤炭企业公章的封条,方能允许运输。对手续不齐或造假的一律扣押处理。在全县范围内规定煤炭运输线路。各运煤车辆必须按准销证上填写的供货点和卸货点的地址,沿规定线路行驶,并接受沿途各综合执法检查站的验票检查,同时在准销证上加盖查验章予以确认。对行驶路线与准销证上填写内容不吻合的车辆,也将受到严格的审查。
  不断强化司法打击力度,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威宁始终坚持“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的方针,在对全县范围内非法采煤窝点进行地毯式取缔的同时,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组织者、充当非法开采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通过公安机关一张通缉令,一份敦促投案自首书;国土部门一张公告,一份敦促接受处罚通知书;法院一张布告;司法局一套警示画,一部警示片,在全县上下形成司法打击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明确公、检、法三家成立专案组,实行“一体化”办案,公安、检察机关抽调精兵强将,加大抓捕、起诉力度,县法院专门增设了打击非法开采合议庭,加大审理力度,对非法开采的犯罪嫌疑人实行快捕快诉快判,并印制上千份布告张贴到村组。公安机关加大了对非法组织者的抓捕力度,共印发敦促投案自首通知书1万余份、通缉令近5万份张贴到村组,送达非法组织者家中,并对重点对象进行网上追逃。加大鉴定力度,明确由国土局牵头,林业等相关部门配合,对非法开采井口进行资源破坏价值鉴定,为实施司法打击提供必须的证据。突出惩防结合,打击与教育并重。对非法开采组织者本着“区别对待,打击与教育并重”的方针,对破坏性严重、影响较大、态度恶劣的非法组织者,从严从重打击。对投案自首、有悔过表现、对破坏资源价值不够立案标准的非法组织者,由本人写出保证书,村组签字盖章,国土所、安监站签字盖章,乡镇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签字担保,承诺不再开采,并填平井口,恢复植被,上缴全部非法所得后,由公安局进行训诫依法取保。由国土部门张贴公告和敦促接受处罚通知书,公开非法组织者的姓名、住址等资料,张贴到村、组和非法组织者家中,要求非法组织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国土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到者,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干部职工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对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开采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同时,下发通知,对主动交待问题的同志,公开声明,既往不咎;对拒不交待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行政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执法中,行政与司法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国土部门负责强化对非法采矿的巡查、鉴定、报告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采矿行为。发现非法采矿行为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矿产资源行政处罚通知书》,由地方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没收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拆除地面建筑设施,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及时对非法盗采和破坏资源量进行鉴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商、电力、环保、林业等部门切实履行打击非法采煤(矿)工作的职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打击非法采煤(矿)的工作合力,有效遏制了全县非法开采蔓延的势头。
  不断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矿山源头治理。强化打击非法开采制度建设,为打非工作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发布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炭资源的通告》,进一步完善政策依据。《威宁县举报违法行为奖励制度》、《威宁县彻底取缔非法采煤采矿工作炸、填、封问责制度》等制度。及时出台了《威宁县彻底取缔非法采煤采矿行动实施方案》及《威宁县彻底取缔非法采煤采矿专项行动督查方案》、《威宁县炸(填)封采煤窝点操作程序和标准》、《威宁县深入打击非法开采活动宣传教育方案》等制度措施,为打非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打非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常态管理。完善选人用人长效机制,健全打击非法开采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控体系,织牢基层网底,夯实基层基础,真正从源头上治理非法开采行为。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县、乡、村三级层层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各乡镇组建专门巡查组进行巡查,县打击非法开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及时通知乡镇组织实施炸封,各乡镇、各部门按一月一报制(紧急情况立即报送)强化信息报送。制定扶助奖励制度。凡是非法开采的组织者,一律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如种养业的补助物资、扶贫贷款的发放,建房的补助资金等。四是提高村干部报酬,制定了村干部信息报告和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非法采矿窝点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清理统计,摸清实情从源头开展整治。由县统一安排专项经费,各乡镇对历年来未按标准处理的废弃井及新增的非法采煤窝点统一进行清理排查,逐村逐组进行炸、填、砌封,彻底取缔,消除隐患。由包保各乡镇的县级领导带队,联系各乡镇的县直部门参加,对各乡镇取缔行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组织财政、监察、国土、安监等部门组成验收组,按“六条标准”进行验收,要求对非法采煤窝点必须按照先炸封再填封,最后砌封恢复植被的步骤进行。填封厚度不得低于5米,砌封厚度不得低于3米;实行一井(矿)一档,一井(矿)一牌,一村一图,建档、挂牌、上图,明确土地承包人、村和乡镇包保人责任,在对彻底取缔的非法采煤窝点进行验收时,负责检查验收的领导、取缔工作的带队或包片领导、乡镇分管领导、村组干部、土地承包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都要在清理验收表上签字落实责任。由县安排专项经费,购买了2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2台拖车和2辆大货车,由打非办统一调配使用,分派到各乡镇参加对各非法采煤窝点清理取缔和对非法煤炭产品的没收处理。
  强化宣传工作,突出警示教育,营造打击非法开采良好氛围。通过采取张贴布告、发放宣传品、播放警示片和参观警示展览等方式,大力宣传非法开采的危害,对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电视中心、报社等新闻媒体开辟了“安全发展与和谐发展”专栏,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人和事,营造打击非法开采的良好氛围。到目前,仅2010年,共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15场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3场次,直接受教育人群达30余万人次,制作发放警示图片展粘贴画36套684张,宣传画册10000份,宣传单80000余份。制作警示教育展板120块到35个乡镇进行巡回展出,共20余万人次参观了展览。制作发放警示教育光碟35个,乡镇机关干部职工、村组干部8000余人观看了光碟。2009年6月,分别在非法开采形势严峻的东风、迤那两镇,以非法开采犯罪嫌疑人为对象,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公捕公判大会。现场受教育群众共计3万多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强化督促检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制。制定了目标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并根据履职情况对应责任书条款启动问责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制定了包保制度,实行县几大班子领导包保乡镇、乡镇领导包村、乡镇一般干部包保井口的责任制度。落实由县领导对分片联系的乡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成立督察组就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按照黔府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启动约谈制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在全县各重要卡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由县打非办对各乡镇开展彻底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督查。
  几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艰难的治理,威宁非法开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打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了一套基本成熟完善的打非工作机制,改变了过去工作无序的状态,彻底扭转了非法开采死亡高发频发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煤炭矿山开采秩序步入了依法有序的运行轨道。生态环境逐步得到了恢复。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赢得了空间。在以后的打非工作中,威宁还将以最诚实的姿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奋力拼搏,努力实现全县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威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筑牢第一道防线。
 




非法采煤点



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



认真检查



被查扣的非法拉煤车辆



将没收的煤炭分给百姓



加大宣传力度



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