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街镇22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已发放到人
作者:袁娇 时间:2014-11-20 阅读:183
本报讯(通讯员 袁娇) 近日,笔者从龙街镇民政部门了解到,该镇22名孤儿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一二三季度已全部发放到位,有效地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龙街镇在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孤儿保障上下功夫。做到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村、派出所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乡镇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保护孤儿隐私,并与孤儿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明确监护人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养育状况提出明确要求,对违反协议的监护人,将收回其代管的银行卡,另找他人代为保管。孤儿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发放给孤儿或监护人。龙街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村组和申请孤儿救助对象家中,宣传政策、核实情况,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不错不漏,实现了孤儿的应救尽救。
该镇高度重视孤儿救助工作,严把孤儿认定关、协议关、发放关、建档关、督查关“五个关口”帮助孩子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该镇有孤儿22名,均是未满16周岁父母双亡的儿童,每人每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10890元,其中包括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按月发放;五保供养金每人每年850元,一次性发放到人;低保金每人每季度发放710元。孤儿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的方式由民政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孤儿或监护人。
截至目前,龙街镇已发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金21.076万元,其中基本生活费14.52万元,五保供养金1.87万元,孤儿低保金4.6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