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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4

完善企业工会建设和工资集体 协商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作者:李邦银 时间:2012-05-24 阅读:359


刘春在全县“两个普遍”工作推进联席会上强调
完善企业工会建设和工资集体
协商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 5月22日,全县“两个普遍”工作推进会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春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全力完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人大副主任、工会主席吴丹玫出席会议并作工作安排。
  会上,刘春结合我县实际指出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他说,我县各类企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已发展至规模以上企业144家,企业要健康有序发展,处理好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关键,而确保职工基本工资是核心,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不仅仅是经济利益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相关部门要更新传统观念,在对我县各类企业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做到既不阻碍企业发展,同时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刘春要求,我县企业相关管理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迅速制定出台一套既能促进企业发展,又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所有企业必须全部完善工会组织建设,尚无工会组织的企业要迅速组建工会,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必须发挥好工会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县委督查局,工会、人社局和工能局共同配合,督促全县所有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完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职,通力协作,使我县的“两个普遍”(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走到全市前列。
  吴丹玫要求,在“两个普遍”工作中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凝心聚力,扎实推进;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实现企业工会全覆盖;要大力宣传,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会议还总结了我县去年以来在“两个普遍”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同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探讨。
  人社局、工会、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和草海镇工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本报记者 李邦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