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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6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4-11-26 阅读:201
苟波同志:
你于2013年7月1日至今自动离岗,连续旷工已超过十个工作日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炉山镇明河小学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