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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4

龙街镇 “四项措施” 严防早婚早育现象

作者:刘梅 时间:2014-12-24 阅读:189


   本报讯(通讯员 刘梅) 今年10月以来,龙街镇大力加强早婚早育现象的控制力度,通过宣传、分类、服务、法制等措施,严防早婚早育现象。
  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杜绝早婚早育、践行晚婚晚育”宣传教育活动。
  分类管理。根据调查摸底人数,将管理对象分类,第一类为重点管理对象(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已怀孕男女青年),第二类为一般管理对象(单身男女青年)。
  跟踪服务。定期到未达到法定婚龄且流向社会的男女青年进行跟踪服务管理。采取一月一随访,一户一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并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青年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
  强化法制。在计生跟踪服务过程中,对非法同居且造成政策外怀孕的对象发放政策外怀孕补救通知书,落实补救措施。对同居已生育对象发放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知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各村可根据村规民约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