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2-05-28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作者:  时间:2012-05-28 阅读:433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根据党章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1.地位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2.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6)加强自身建设。
  二、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健全领导机构和管理体系。县以上地方党委一般要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统筹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应设立企业党委或综合党委,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4.建立直接联系工作机制。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县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直接联系,重点指导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
  三、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5.明确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6.扩大组织覆盖。按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
  7.扩大工作覆盖。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
  四、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8.建立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注意取得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
  9.探索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
  10.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解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1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实际,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2.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
  13.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等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 
  14.提升能力素质。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开展培训工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党组织书记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锻炼。
  15.强化管理和激励。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工作以及述职评议等制度。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
  16.加强教育培训。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教育培训制度,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17.搞好服务管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可直接联系一批知名度较高、社会反映好的非公有制企业,经常听取他们对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地方各级党委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作为市、县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19.加强经费保障。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
  20.加强场所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合理布局,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