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强化“两节”期间作风建设
作者:朱启芳 周炳武 时间:2014-12-30 阅读:231
本报讯(通讯员 朱启芳 周炳武) 元旦、春节临近,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通过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个人督查,集体巡查等措施,强化对负责和联系部门“两节”期间作风纪律的监督检查,严防“两节”期间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强化监督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第三纪工委将负责和联系部门“两节”期间纪律监督责任明确到人,强化监督员监督意识。同时,通过纪检组长、纪检员、监察员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和县纪委《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到负责和联系部门,督促负责和联系部门党委(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体责任来抓。
重申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两节”期间,领导干部严禁收送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礼品和土特产,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高档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以及违反报备规定使用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相互宴请、相互拜访、大吃大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违规滥办酒席,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对公款使用搞变通执行、转嫁摊派、弄虚作假,严禁缺勤脱岗和不按要求带班值班。
加强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两节”期间,第三纪工委将组成巡查组,不定期巡查所负责和联系部门。此次巡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将及时报县纪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确保中央、省、市、县有关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