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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浪子回头金不换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15-01-05 阅读:234


 浪子回头金不换
——么站司法所到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小记   
通讯员 张树华

  时令已是深冬,天寒地冻,么站司法所工作人员不顾严寒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么站辖区内未成年犯进行实施帮教活动。
  据悉,司法所此行目的是帮助么站辖区内的三名未成年犯朱某、安某和耿某,从思想上对他们年幼无知的冲动所做之事的认知和忏悔,在心灵上唤起他们对生活的重新认识和向往,不致成为迷途不返的少年。让他们感悟社会会原谅和接受回头浪子,从心里、从良知发现能再次融入社会是多么的不容易,使其重生阳光心态,成为洗心革面、积极改造,做一个能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的有用之人。
  在省管教所干警的配合下,蔡光均所长与三名未成年犯在帮教室见面,语重心长地介绍了家乡的发展现状和他们各自家庭现状,转告了各自的父母对他们肝肠寸断的牵挂和千金难买回头浪子期望,同时向他们讲解阐述了党的政策,司法所会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他们的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让他们不要担心家里,司法所和相关部门是他们坚实的后盾。
  嘱咐他们在监狱要做到: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服从管教人员的管理,不能与其他罪犯发生任何冲突,力争早回社会;按时或超额完成监狱安排的劳动任务,认真听取监狱管理人员的教导,做个知错能改的好少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技能,将来成为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社会主义劳动者,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引导和教育其他少年要以他们为鉴,不做失足少年。
  安某、朱某和耿某三人说,将不辜负政府和父母期望,以身作则遵守监狱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从前的无知与幼稚带来的失足之悔,只因为对法律法规了解学习的不多,才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痛定思痛,悔不该当初,通过教育改造学习掌握到了很多法律法规知识,将来走入社会后,会用学到的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己、维护的自己合法权益。
  最后,三人希望转告父母在家不要太操劳,要注意身体,外出远行要注意安全,也不要对他们太牵挂和不放心,通过这次教训,他们至今后悔不已,如今只有在监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于国尽力,于家尽孝。
  回到司法所后,蔡所长联系了三人的父母,让他们看了从监狱带回来的照片,并转告了三人的话,三人的父母感激涕零,向司法所表达了谢意,并表示以后下定决心加强对孩子的管教,不能让他们重入歧途。朱某的父母表示会尽快履行二万元民事赔偿款,并会在来年到管教所看望朱某。
  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认为威宁司法局严格落实了帮教政策,工作措施扎实到位,对么站司法所的此次帮教活动表示感谢,并和么站司法所签订了《帮教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