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先进集体推荐”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5-01-13 阅读:223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驻村干部拟推荐对象评选上报工作的通知》(威党建办发〔2014〕13号)文件精神,我县将推荐6个单位参评“全县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先进集体”。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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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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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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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帮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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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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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宁县迤那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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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迤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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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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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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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龙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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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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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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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斗古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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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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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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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盐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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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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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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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哲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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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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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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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大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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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何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当面反映等方式与县委组织部组织股联系。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nxwzzbzzg@163.com
监督电话:0857-6231149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