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人事争议仲裁成效明显
作者:胡雍辉 时间:2015-01-14 阅读:201
本报讯(通讯员 胡雍辉) 2014年来,威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以“调解为主、仲裁结合”的方针,注重案外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充分发挥仲裁高效、便捷、灵活的优势,努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整体效能,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为扎实提升业务水准、切实提高服务效率,该院围绕优化业务流程和提升仲裁公信力的工作举措,以组织调解促和谐,坚持“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提高劳资纠纷的化解能力,在审理前置程序时采取勤沟通、重分析、找差距等方式提高仲裁业务水平。为做好集体争议案件的稳控工作,对涉案5人以上的案件仲裁采取单位领导“一把手”亲自处理,各种仲裁工作均以调解为主,在依法和合理范围内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劳动保障工作统领仲裁调解工作为首要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为维护劳动者权益,该院联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断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将欠薪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并及时有效地解决和处理,避免集访突发事件发生。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该院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联合各相关单位发挥联动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应对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014年,该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5件,其中案外调解13件,立案受理92件,涉及劳动者231人,涉案金额2775万元。本年度结案97件,含上年度未结案1件,结案率92.38%。仲裁调解29件,占结案率29.89%,仲裁裁决55件,占结案率56.70%,其他方式结案13件,占结案率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