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召开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5-01-20 阅读:18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召开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公告
(2015年1月14日县政协十三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2015年1月14日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县委同意,决定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至12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四天。
一、报到时间:2月9日 下午14:30-18:00。
二、报到地点:闽浙大酒店
三、参会人员: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列席人员:县委各工作部门、群团组织,政府各工作部门(含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地点:会展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政协第十三届威宁自治县委员会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