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威宁两年行动”精神解读
作者: 时间:2015-01-26 阅读:251
突出四个工作重点
一、优先保障毕威高速威宁段、内昆铁路威宁段两侧的荒山绿化,以及县境内326国道、102省道主干线上的绿化,切实打造绿化生态长廊。
二、优先保障草海及县城周围,包括五里岗园区的绿化,确保绿化全覆盖。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和发改、环保、林业等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草海湿地保护与综合治理提升到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度,做好草海周围荒山绿化工作。
三、着重抓好重点城镇和村周边的绿化工作。要突出典型引路,以迤那、牛棚、斗古、哲觉、黑石等乡镇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高品位打造一批示范样板点。每个乡镇都要有1至2个示范村,为绿化威宁工作树标杆、作示范。
四、扎实抓好景区周边荒山绿化工作,以荒山绿化促进景区环境改善,达到自然景观与人工造林的相互结合、相得益彰。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以达到以通道绿化为主线、荒山绿化集中连片、城镇村庄绿化点缀其间、农田林网辐射周围的造林绿化新格局。
把握三个关键
一、规划要准。对重点区域绿化树种、绿化面积以及绿化效果等进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城镇和园区周围要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绿化,防止重复浪费。
二、覆盖要广。可视范围山脊迎面坡与开阔地带500米范围内都要造林绿化。25度以上的基本农田坡耕地,由国土部门纳入非基本农田调整范围,全部实施退耕还林;对25度以下的坡耕地,要根据农户意愿,采取市场调节和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种植经济林,纳入退耕还林范围,按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标准给予补助。
三、苗木要壮。景观林要使用移植苗或容器苗造林;经济林要使用符合国家或省发布的一级苗木标准的壮苗造林。严禁使用根系发育不良、遭受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的劣质苗木。
做到“三个尊重,五个结合”
三个尊重:一是尊重自然规律,当地适合种什么就栽种什么;二是尊重市场规律,市场上什么赚钱就种什么;三是尊重群众选择,群众喜欢种什么就种什么。
五个结合:将造林绿化与经果林产业、中药材产业、食用菌产业、生态养殖产业、生态旅游产业相结合,重点区域荒山要以营造景观林为主,着力打造景观长廊、绿色小城镇、花园式园区。在树种选择和苗木使用上,要乔灌草相结合、花与果相结合、常绿与落叶相结合,并突出季相特点,在不同的季节呈现出不同的特色景观。要增加常绿阔叶树、彩色树的比例,营造出“春季有花、夏季有荫、秋季有果、四季常绿”的森林景观。
抓好五个关键环节
一、抓建立造林管护抚育机制。新造林要坚持建管并举,落实造林经营主体、抚育管护组织、抚育管护措施、抚育管护经费和抚育管护责任,签订管护合同,切实做好造林后幼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整形修剪等管抚工作。要把管护抚育工作纳入动态跟踪考核的主要内容,与任务完成、造林质量等指标同步考核,确保新造一片成功一片。
二、建立多元融资机制。要建立“政府投资、部门筹资、企业出资、社会集资、群众捐资、劳务代资”的造林绿化多元融资机制。要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充分整合“三江源”项目、天保工程、水保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省级植被恢复费、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重点项目资金,集中投入荒山造林绿化。要创新融资手段,县财政要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建立造林绿化奖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造林绿化成绩突出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给予奖励,激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投资造林绿化事业。凡是用于造林绿化的资金,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标准兑现给造林主体和群众,严禁挪用、挤占。
三、建立种苗供应机制。要创新苗木生产与供应机制,切实解决营造林供苗与栽植、栽植与经管、造林与群众意愿“三脱节”问题。县林业局要组织开展好苗木培育情况调查,摸清现有苗木品种和数量,针对现有苗木,科学制定今春造林计划。
四、建立技术指导机制。现有荒山基本都是造林绿化的“硬骨头”,实施科学造林尤其重要。否则,还是难以走出“年年造林不见林、年年栽树老地方”的怪圈,浪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要推行技术承包责任制,实行从作业设计、采种、育苗到整地、栽种、有害生物防治、抚育管理规范化的全过程管理。县、乡林业部门要全员上阵,分赴地块现场指导,落实包保责任。要制定技术指导手册,全面开展造林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
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断完善配套政策,认真做好森林保险、林地流转、林权纠纷等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在造林绿化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充分激发他们造林育林护林的热情。
发扬“五种”精神
一、发扬“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锲而不舍、苦干实干精神。高度负责,真抓实干,为官一任,绿化一方,造福一方,坚持不懈抓植树造林。
二、发扬“栽活一棵,就不愁一坡”的不畏艰难、顽强拼搏精神。要凭着“栽活一棵,就不愁一坡”的坚定信念,越是条件恶劣,越是艰苦创业。要遇石凿缝、见土挖坑,在干石山上一棵一棵地种,有时栽一棵树还要从山下运土上山,挑水浇灌;要发扬“人抬肩扛”精神,艰苦卓绝地在石头缝里、沟岸垅边造出一片片葱郁森林,在干石山上、黄土沙梁上和废弃矿山筑起一道道绿色屏障。
三、发扬“阳坡育苗阳坡栽、阴坡育苗阴坡栽、就地育苗就地栽”的尊重科学、求实创新精神。造林绿化必须坚持科学态度,讲求科学方法,做到科学规划,遵循规律,严格标准。要坚持“哪里能栽哪里栽,适地适树合理栽,乔灌混交立体栽,退耕还林连片栽”的科学做法, 大力推广“一碗保命水,一层保墒土”的造林技术和林业整地、覆盖保墒、生根粉蘸根、混交造林、容器育苗等抗旱造林措施,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栽一片,绿一片,实现科学造林,高效绿化。
四、发扬“资金不足义务补,物质不够精神补”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要凭着“宁肯饿坏肚,也要栽完树”,“山不绿不下山,林不成人不歇”的干劲,年年植树,义务植树,只讲奉献,不讲报酬。要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在植树造林活动中积极义务投工投劳,甚至需要比条件好的地区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
五、发扬“家家户户出资造林,千军万马上山绿化”的万众一心、敢于胜利精神。在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领导率先干、干部带头干、群众同心干,坚持有条件就造好林,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造好林。
明确工作目标,实现“四个确保”。
一、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工作计划,2015年度全县要确保完成造林任务22.04万亩,2016年8月前完成造林任务18.06万亩。
二、确保完成重点区域绿化面积。围绕毕威高速威宁段、内昆铁路威宁段,迤那、二塘小城镇建设,盐仓镇乌江源、草海北坡水源保护区,五里岗园区、县城周边(会展中心后山)等重点区域,确保2015年3月份前完成绿化1.95万亩。
三、确保完成杨树种植面积。围绕经济开发区雪榕食用菌产业发展原料需求,力争2015年3月份前在326国道、102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及村旁、路旁及沟谷河渠旁完成行道、四旁绿化杨树种植面积5万亩。
四、确保打造一批样板示范点。切实落实联系帮扶制度、强化科技支撑、整合资金项目,确保项目乡镇建成1-2个绿化面积200亩以上的样板示范点,为全县荒山造林绿化工作树标杆、作示范。
明确建设模式,落实“四到乡”管理
一、任务到乡。根据县级摸底调查资料,结合乡(镇、街道)的荒山资源,将绿化任务直接下达到乡(镇、街道)。
二、责任到乡。由乡(镇、街道)按照林业部门规划设计,组织林农、企业、专业合作社按技术规程和标准自行培育采购种苗、自主安排造林和抚育管理,乡(镇、街道)对苗木、造林、管护质量和完成时限负总责。林业部门做好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工作协调、信息服务、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考核到乡。荒山绿化任务纳入县对乡(镇、街道)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建设任务完成后,由组织部门组织林业、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开展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奖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资金到乡。荒山造林补助资金直接下达到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先建后补。按照造林主体申请→乡(镇、街道)实地调查核实→公示→向县林业局申报补贴→县林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兑现资金的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把握工作步骤,抓实“ 五项重点工作”
一、搞好宣传发动。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在项目村通过召开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等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他们参与荒山绿化的积极性。
二、抓好技术培训。要推行技术承包责任制,实行从作业设计、采种、育苗到整地、栽种、有害生物防治、抚育管理规范化的全过程管理。县林业部门要全员上阵,分赴地块现场指导,落实包保责任。要制定技术指导手册,全面开展造林技术培训,有效解决荒山绿化和退耕还林技术指导问题,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
三、保障苗木供应。为确保苗木供应,要创新苗木生产与供应机制,切实解决营造林供苗与栽植、栽植与经管、造林与群众意愿“三脱节”问题。有杨树种植任务的乡镇,苗木由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林业环保站、村、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按照“自行育苗、自我栽培、验收合格、兑现补助”方法就地育苗、就地造林,减少苗木长途运输,提高造林成活率;其它苗木通过政府采购,发到任务乡镇(办事处)。县林业局要组织开展好苗木培育情况调查,摸清现有苗木品种和数量,针对现有苗木,科学制定今冬明春造林计划。选择造林树种要严格把握好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基本原则。要科学预测完成荒山绿化任务需要的苗木品种和数量,超前抓好今年、明年造林绿化苗木培育。
四、强化工作调度。《威宁自治县荒山绿化工作调度办法》明确了调度内容、时间和方式,各乡(镇、街道)务必按要求报送调度内容,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报送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并对调度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执行情况报告,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落实管护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建管并举,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荒山造林管护制度、成立管护组织、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职责,切实做好造林后幼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整型修剪等管抚工作。要把管护抚育工作纳入动态跟踪考核的主要内容,与任务完成、造林质量等指标同步考核,确保新造一片成功一片。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六个到位”
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要把荒山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政1号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和村作为实施主体,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实事和好事来抓,切实把绿化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造林小班;切实把造林经营管理主体落实到林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专业合作社、落实到能人大户。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确保社会各方参与到位。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县、乡两级党建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作用,把荒山绿化作为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工作职责,从调查摸底、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总结验收等过程都全程参与。县林业局切实做好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能人大户、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荒山造林绿化中的主体作用。要通过妇女组织建设“三八林”、少先队组织建设“先锋林”、青年团员志愿者建设“青年林”、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国防林”、党员干部建设“党员示范林”等各级各类主题纪念林建设活动,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荒山造林绿化工作。
三、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充分整合“三江源”项目、天保工程、水保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国家储备林、省级植被恢复费、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开发扶贫等重点项目资金,集中投入荒山造林绿化。要创新融资手段,建立“政府投资、部门筹资、企业出资、社会集资、群众捐资、劳务代资”的造林绿化多元融资机制。县财政要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建立造林绿化奖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造林绿化成绩突出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给予奖励,激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投资造林绿化事业。凡是用于造林绿化的资金,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标准兑现给造林主体和群众,严禁挪用、挤占。
四、确保技术指导到位。全县荒山绿化技术指导工作由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县林业局要明确荒山绿化指导责任股室,将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办事处)绿化工作落实到人;将负责指导的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到乡(镇、街道)、到小班地块。要全面开展县、乡、村三级造林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认真编制好营造林作业设计。在造林方式上,突出造林和封育相结合,采取乔灌、针阔、阔阔等混交方式,大力营造混交林,合理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在造林季节上,实行雨季造林。在整地方法上,根据不同立地条件,采取块状整地为主的整地方式,在保证原生植被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提高整地质量;在林种设计上,突出生态林与经济林相结合,积极发展地方特色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在树种选择上,坚持适地适树适种源,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果则果,积极发展华山松、竹柳、杨树等树种。
五、确保宣传引导到位。要把宣传发动作为开展荒山绿化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加强对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和村民组长的培训,提高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采取召开群众会、办黑板报墙报、开展走家串户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荒山绿化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让群众知晓荒山绿化的政策和办法,自觉参与到荒山绿化攻坚行动中来。要借助新闻报道、报刊杂志、网络宣传等一系列媒体,抓好媒体宣传、新闻宣传和言论宣传,策划推出广告宣传,全面营造绿化荒山的良好氛围。
六、确保监督检查到位。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由县督查督办局牵头,县林业局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街道)荒山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乡镇、村组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乡镇、村组和个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预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乡镇、村组和个人,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进行问责。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荒山绿化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动态跟踪考核内容,把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和提拔使用各级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纪检监察、林业等相关单位配合,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荒山绿化工作进行考核、公布、排名,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工作落后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被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或市直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没有完成任务的,启动问责机制,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进行组织谈话,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建立民生项目监督制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组要将荒山绿化工作纳入监督范围,对苗木培育与采购、资金使用与管理、干部履职作为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侵占、截留、滞留、转移和挪用资金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