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海管理局召开草海禁渔工作会议
作者: 何欢 时间:2015-02-03 阅读:192
草海管理局召开草海禁渔工作会议
草海禁渔期从2月1日至5月31日
本报讯(记者 何欢) 1月30日,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草海禁渔工作会议。自治县委常委、草海管理局局长朱钧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县副县长、草海管理局副局长丁开斌主持。
朱钧要求,草海保护区周边各街道、各村(社区)要对群众宣传好禁渔期的重要性和意义;执法机构、草海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禁渔期的有关规定,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希望相关单位、街道统一思想,切实做好草海的保护工作。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物资源养护行动刚要》,加强对草海水域水产资源的保护及草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保护,确保鱼虾正常产卵、繁殖,草海自然保护区自2月1日起进入禁渔期。
草海管理局发布了《草海水域春繁禁渔期管理的公告》。公告规定:禁渔时间从2月1日至5月31日。禁渔范围包括草海所有水域、沟渠、支流、鱼虾洄游通道。在禁渔期规定的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和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所有渔具必须在2月15日前全部取出,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处罚。禁止捕捞、收购、贩运、经营、加工草海干、鲜水产品;禁止向渔民出售违禁网具;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餐馆、饭店等禁止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草海特产鲜活鲫鱼和虾;对扰乱、阻碍春繁禁渔工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牧局,海边、六桥街道分管领导,草海保护区周边14个村村干部及相关执法机构参加禁渔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