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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5

编书偶记

作者:金超 时间:2015-02-05 阅读:238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在编委会一群人的共同努力下,威宁政法志终于编纂完成了。我作为政法志执行主编之一,心中有几分成就感,也有几分喜悦感。政法志编纂历时两年,耗时费力,感慨多,思悟也多。
  刚接手编纂政法志时,不知从何下手。“一切学习都是从模仿开始的”。在政法委领导和党史县志办专家的指点下,找来各种志书,再三翻看,反复揣摩,然后拟写提纲。拟定写作提纲后,查档案,对数据,与同事们一起开始编写政法志。
  编纂志书,其中的辛苦不言而喻。单就查档案一项,就耗费了整整一月时间,编写过程中,一些资料未能立即查到,只好暂时空着,留待以后补充完善;一些统计数据不清楚,一些领导的任职时间也不明,还有的内容缺漏,极不完整。多次商量,多方求教,问题才一一解决。
  经过一年的编辑、修改,编成了政法志讨论稿。形成讨论稿后,存在不少问题,编排错误、时间错误等等,与编委会的同事们一道,细心地一一校对、更正,对讨论稿进行一番“鸡蛋里挑骨头”的检查。经过数月校对,几番修改,方形成初审稿。政法志初审稿印出来,有些象模象样了,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再一次大海捞针似的检查校对,对错字别字一个也不放过。我一直认为,一部书或一篇文章中,有一二个错别字,就如同一盘美味的菜肴中,发现了一二只苍蝇,让人恶心。
  政法志初审稿虽然已经编纂完成,但我仍忐忑不安。由于经验不足、水平有限,初次参与编纂志书,谬误之处在所难免,因此不免有些惶恐,期待进一步修改完善。
  编纂政法志,我懂得了志书写作的体例、结构和手法,知道了如何查找和取舍文献资料;编纂政法志,我学会了怎样与相关单位协调,怎样与他人沟通。编纂政法志,长了不少本事!
  有人说,借助工作平台,可以长自已的本事。在我的经历中,就是这样。
  我从部队转业,先是分到县检察院工作。检察院业务性强,扛枪出身的我,不懂法律,不善言辞,开始工作有些困难。为了做好工作,硬着头皮,死啃法律,琢磨司法解释,观摩老检察官出庭。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点下,渐渐地,不管是审查案件,还是拟写文书,都能勉强应付,也能披挂上阵,单独出庭公诉。
  后到县委组织部跟班学习,又接触到一些新事物,写简报、编辑教育材料。开始也是门外汉。组织部有一群写作高手,“三人行,必有我师”,与他们相处,学到不少的东西。调研文章、通讯简报,现在只要拿到题目,就知道从何处入手。
  古人说“结交须胜己”,这话有一定道理。与能力比自己强的人交往,可以切磋学问、砥励品性,能力才会慢慢见长。所以《孔子家语》里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意思是说:和品行优良的人交往,就好像进入了摆满香草的房间,久而久之闻不到香草的香味了,这是因为自己和香味融为一体了……。藏朱砂的地方就有红色,有油漆的地方就有黑色,因此有道德修养的人必须谨慎选择相处的朋友和环境。
  “君子必慎其所处。”诚然如是。
  在检察院和组织部工作期间,我学到了许多以往所不知道的东西,法律知识、法律文书、编辑材料,综合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现在偶尔还会有人向我咨询一些法律问题。这就是在检察院学到的本事。庆幸不管在什么单位,都能遇到一些好领导和好同事。不是他们的帮助,我进步不会这样大。
  参与编纂政法志,我懂得了编纂志书的一点皮毛,学到了一些新知识、新东西。手捧散发着油墨香味的政法志初审稿,回想昨日种种辛苦,感慨万端,更多的是喜悦。
  借助工作平台,可以长自已的本事。编纂政法志的确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