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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9

从八项新成绩看人大工作这一年

作者:   时间:2015-02-09 阅读:252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到冲子河水库调研水资源保护管理情况



白云区人大政协考察团到威宁考察“四在农家”建设情况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到哈喇河乡调研小米水库建设情况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到双龙镇调研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到麻乍镇得坪村与群众共谋发展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带领人大代表到麻乍镇调研座谈



代表积极发言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以代表满意,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听群众声音,解百姓难题,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族立法取得新进展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跟发展,严守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制定立法计划,严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积极开展民族立法工作。经过深入考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已经通过省人大民宗委组织专家论证,待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同时,还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贵州省公路条例(草案)》、《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等8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监督工作有了新成效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实效,改进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着眼于抓大事、议大事,着重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于改进方式、务求实效,认真履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职责,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着力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反映集中的焦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认真选好议题,采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先后组成18个调研组,深入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综合调研报告11个。听取和审议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以来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9个,形成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建议35条,交付并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着力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推进县级财政有效运行。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对2007年以来银行贷款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听取、审议并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贷款的专项报告11个,为全县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了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
  着力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围绕2013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医疗卫生、煤矿生产建设、银行贷款使用管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民事行政检察等12个方面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着力加强跟踪、督办,推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
  着力加强履职监督,推动执政为民水平不断提高。为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监督,审议通过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的暂行办法》。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了政府组成部门8个局长的工作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高效履职。
 
重大事项决定取得新突破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关注民生,抓重点,议大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人事招聘、大额度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建设贷款等事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来,审议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报告》、《关于请求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报告》、《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幼儿园教师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贷款还本付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等19个属于重大事项的报告,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人事任免得到新规范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严格执行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履行职责、执政为民的使命感,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一年来,依法任命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5名,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 )9名,免去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 )11名。还依法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有了新起色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强化服务,发挥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完善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注重提供服务,突出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一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各级人大代表2000多人(次),切实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31人(次),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为各级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论坛》等报刊1498份,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理论素养;认真督促办理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采取会议交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委会分类促办等方式加强督促办理,促进办理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委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审议通过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明确每位常委会委员联系2名县人大代表,促使常委会委员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服务选民,主动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履职活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活动,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组织开展了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对威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草海综合治理情况、经济开发区企业入驻情况等视察活动,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工艺保护的专题调研。
 
人大信访工作有了新拓展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强力推进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努力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积极参与全县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39件(申诉类25件、控告揭发类9件、求决类5件)、来访31批300多人次,已全部转办、交办和督办,为维护全县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上下联系,注重培训指导,研究制定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4年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指导35个乡镇依法按程序召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例会,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完成了草海镇留镇析置后的选举工作,指导秀水、麻乍、双龙等3个乡完善撤乡建镇相关法律手续。指导届中有补选任务的新发、金钟、炉山等14个乡镇依法做好乡镇人大、政府相关职务人选的补选工作。共补选了乡镇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6名、副乡镇长10名,使乡镇人大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
 
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强化学习,提升素质,树立形象为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转变工作作风为抓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了新提高。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标准、严格步骤、把握质量、注重实效,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测评为100%。
  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和五次全会精神、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了宪法、监督法、组织法和新的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11批35人次。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履职机制。健全和完善了人大机关各种制度26个,确保了各项工作按制度有序开展。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了工作实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自治县委“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公”经费同比减少40%,信息简报同比减少25%。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及时把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开展活动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社会反响良好。同时,积极向《人大论坛》、《毕节人大》、《乌蒙新报》等报刊投稿,较好地宣传了人大工作。
  2014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了同步小康驻村和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工作、积极参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全县能源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维稳、“整脏治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记者 叶启伟 整理)

本版图片摄影:李才维、杨文斌、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