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忠实履职、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作者:自治县纪委 威宁新闻信息中心 时间:2015-02-10 阅读:192
自治县纪委 威宁新闻信息中心
2014年工作成绩单
加强统筹督导,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效果良好
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协助县委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内容,落实责任对象,建立工作机制,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162人次,听取履责情况汇报,督促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守责、尽责。
注重统筹管理,派驻机构统管工作不断深化。继续深化派驻机构统管工作,切实履行五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及39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职能。各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结合实际,找准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危房改造等多项民生资金开展专项监察,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按规定查办案件,有力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延伸监督触角,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成立村级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为民生项目的落实进行全方位的保驾护航。2014年各民生特派组共开展监督检查1915次,立案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整合派驻机构力量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增强了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严格执纪监督,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着力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拒不执行上级决定等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请示报告等制度的落实,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坚持经常抓反复抓,巩固扩大纠正“四风”成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顽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拓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统筹抓好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方位、多频次的明查暗访,持续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上班时间打麻将等问题,以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严查快处违规违纪行为,对50个单位69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其中,给予6人党政纪处分。
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继续保持,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与执法、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34件,同比上升23%;查结案件120件,同比上升26%;给予党政纪处分127人,同比上升18.7%;涉案金额1036万元;其中乡科级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有效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处的震慑力。
规范查办程序,高标准提升办案质量。着眼快查快结,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函询或诫勉谈话,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强化审理把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办案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哈喇河乡原党政班子有关成员共同贪污、私分公款的典型案例及时在全县股级以上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在卫生系统开展1500余名工作者参加的警示教育现场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约束。
严格纪律审查,依纪依规确保办案安全。把依纪依法审查作为铁的纪律。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题分析、专项督查工作机制,严格按要求处置问题线索,防止隐瞒线索、以案谋私。加强对执纪审查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防止跑风漏气、泄露秘密。实行“乡案县管”,不定期组织开展办案安全专项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34家,督促停业整顿了一批和处罚了一批违规操作行医的医疗机构,查处清缴违纪资金17万元。
严肃查办违规滥办大办酒席行为。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与国家公职人员共签订《不滥办大办酒席承诺书》23865份,与广大群众共签订《不滥办大办酒席承诺书》368302份,副科级以上干部婚丧嫁娶备案26人次,一般干部操办婚丧酒席备案103人次。全县取消违规滥办大办酒席6954桌,严肃查处问责违规操办宴席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通报曝光24人,收缴违规礼金3.44万元。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滥办酒席请客送礼的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有力推进了基层党风、政风、民风建设,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强自身建设,执纪监督问责能力明显增强
积极推进“三转”,突出纪检监察主业主责。按照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的要求,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撤销纠风室、综合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派出机构工作管理室,增设案件管理室及2个纪检监察室。调整后直接承担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数和人员编制数分别达总数的58%和62%。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最初的159个精简到20个,坚决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管部门,清理比例达87%。
提升素质能力,树立优良形象。强化抓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进一步增强。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举办“三转”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3期,受训人数256人次,累计组织71名干部外出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培训学习。通过改会风、转文风、树新风,加强调查研究,夯实基础工作,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了一支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坚持把“三严守、九严禁”作为行为规范来抓,创新内部监督体制机制。聘请了56名特邀监督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有效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去年,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哈喇河乡原纪委书记李世贵并移送司法机关。
2015年工作展望
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党这条主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突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巩固扩大作风整治成果、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等五项重点,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切实解决好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深化和工作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切实解决好职能发散、战线过长等问题,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主责上;进一步提升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立行立改,攻坚克难,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找准定位,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严惩腐败,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工作,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较真碰硬,从严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责任追究情形和程序。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落实。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约谈督促,下级纪委要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进一步完善“乡案县管”模式。
强化管理,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统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思路,探索完善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及其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工作。深化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努力推进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发挥,积极探索创新纪检监察机构统管的方式方法,确保统管机构“统得了、管得住、用得好”。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强化对中央、省、市、县改革发展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全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加强纪律教育,筑牢惩腐防线。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剖析近年来我县查处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敬畏法纪、遵规守矩,增强对党规党纪的尊崇度。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继续以“演、讲、画”等多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强化我县纪检监察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展示、投诉举报等功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应对处置,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重点,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守纪律、讲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认真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五个必须”的要求,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十严禁”的行为,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坚持纠正“四风”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特别是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及时发现和查处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等隐形“四风”问题。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列入检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持续强化“不敢违反四风”的氛围。对顶风违纪者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深入开展“四风”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严格追究职责范围内对“四风”治理不力、监督失职的领导干部,探索建立“四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社风,继承优良传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反腐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规范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信息反馈、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惩治腐败的合力。
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审批环节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干预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办基层损害群众利益、侵吞民生资金的案件;重点查办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积极推进信访举报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信访举报体系。动态清理问题线索,开展专项督查,严格按要求规范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对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落实快查快结机制,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
严格执行“二十四字”方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以案谋私、泄露秘密的,要严肃处理;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对违纪行为惩处到位。加强基础设施和陪护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培训,确保办案安全。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规范办案行为和涉案款物的管理。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对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
切实解决纪检监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队伍形象。在纪检监察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对看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问;有的不敢担当,不敢坚持原则,面对各种人情关系和社会阻力的干扰不敢较真碰硬;有的以监督者自居,只把自己作为监督主体,而不作为被监督的对象,以纪委干部的挡箭牌违规违纪;还有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这些行为严重败坏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要锤炼党性,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体现到实际行动中。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既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做到自身正、过得硬,又要领班子、带队伍,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树立监督的底气和权威。要牢记责任,坚定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提升善于监督的本领,弘扬勤于监督的作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从现在起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要坚决问责。
不断深化“三转”工作成果,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凝心聚力、聚焦主业、作风转变、提速增效。“转作风”是中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我们必须要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观念,从严立规矩,从严管干部,自觉遵守“三严守、九严禁”的规定。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严防“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不遮掩、不护短,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