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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3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录)

作者:马跃 时间:2015-02-13 阅读:164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录)

 (2015212日在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马 跃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803,审结4539件,结案率为94.50%,同比受案数上升19.78%,结案数上升14.88%,结案率下降4.03 %。法官人均办案51.9件。

一、坚持优质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认真贯彻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受理刑事一审案件349件,审结339件,结案率为97.13%同比案数上升17.11 %,结案数上升15.07 %结案率下降1.19%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侵财犯罪,坚决遏制暴力型、涉众型、多发性刑事犯罪,判处罪犯432人,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受理职务犯罪案件710人,作出有罪判决10人,有力支持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所判处的442名罪犯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60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68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306人,判处拘役5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12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四是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办案,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绝大部分量刑建议予以采纳,采纳率为94%

()坚持平等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全面落实契约自由、诚实守信、调判结合等原则,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3642件,审结3423件,结案率为93.99%同比案数上升14.74%,结案数上升8.98%结案率上升4.97%一是始终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和谐为己任,依法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审结此类案件1449件。二是始终高度关注“三农”案件,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工劳务合同等案件479件。三是始终坚持合同纠纷案件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保护,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商事案件1495件。四是建立民商事案件立案调解工作机制,提倡“三个当日”办案,即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结案,10%的案件通过立案调解化解了矛盾;建立庭前、庭中和庭后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案必调,成功率达50%以上;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的有效沟通,采取特邀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形式,使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仲裁等有机衔接,合力化解纷争。《贵州民族报》、《贵州日报》分别以《打造“贵州屋脊”一流法庭》、《苦口婆心解心结,循循善诱化纷争》为题,对本院的此项工作作了大篇幅报道。

()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认真贯彻被告举证、制约公权、合法性审查等原则,受理行政一审案件59件,审结56件,结案率为94.92%一是始终以助推依法治县为己任,妥善审理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二是始终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纠正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23件。三是始终坚持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30件;原告撤回起诉3件。四是依法受理非诉行政案件13件,并全部办理结案。

()坚持以提高人民满意率为目标,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受理执行案件734件,执结702件,结案率为95.64%同比受案数上升50.72%、结案数上升47.79%,结案率下降1.90%;实际执行率为71.86%,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3.62%,到位金额5958.50万元。一是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执结一年以上末结执行案件300件,到位金额1035.79万元。二是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103件,到位金额292.65万元。三是积极开展涉煤矿查封执行专项清理活动,查封煤矿7个,执结涉煤矿案件1件,到位金额175万元,依法解除查封的煤矿4个。四是着力打造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资源建设,实行失信被执行人登记并纳入管理,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0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因失去诚信而受到制约。五是严厉惩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和暴力抗法行为,对阻碍执行活动的32人依法予以拘传、拘留。

()坚持以确保案件质量为重心,切实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坚决惩治职权滥用,严格错案责任追究,不断推进严格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社会和公众从每一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9.31%。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7件。  

二、坚持司法便民利民构建社会和谐

()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为着力点,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律文书上网等活动,充分展示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打造公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的各种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公开。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2次,裁判文书上网512件。

()创新民事调解方式。积极探索“5352”调解法,坚持既节约司法成本,又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办案思路,努力打造“舌尖法庭”、“移动法庭”,千方百计便利于民。所审结的民商事案件80%以上调、撤结案,75%以上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努力实现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阳光司法”触摸屏、案件开庭电子显示屏及导诉台,开展诉讼“一站式”服务,为老百姓“打官司”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坚持司法体制改革适应形势发展

()制定出台《司法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坚持覆盖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物质基础建设三大领域的司法改革。一是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力排各种干扰,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权运行,推进审判组织改革,提升了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切实抓好了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强化三支队伍建设。一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职工、基层群众代表65人担任本院审务监督员,对本院的审判工作实行外部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二是聘请社会各界人士19人为廉政监督员,对法官的行为实行全面监督,保证了司法廉洁。三是提请任命92名包括老专家、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战士在内的人士人民陪审员;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435件,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38.53%

四、坚持严格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

主动适应诉访分离体制改革后的形势需要,坚持程序救济为主,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坚持释法析理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用法官的耐心解开信访人心结,有效减少当事人误解和缓解其抵触情绪,引导、支持、帮助信访人在法定程序内依法主张权利和诉求,全年化解信访积案11件,引入司法程序9件。

五、坚持科学规范强化法院队伍管理。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从“四风”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3331活动为载体,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以党的各项建设加强党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集中开展整治“六难三案”、“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等专项活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深入持久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涂上永葆清廉的防腐剂,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情况。

()坚持法官专业化建设,不断强化司法能力,全年赴北京、广东、西安及西南政法大学等地培训45人,司法考试通过11人。

2015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依法履职,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办案,提高量刑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量刑的统一。要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采取“亲友联动法、冷处理法、沟通交流法、成本核算法”等调解方法,有效化解纠纷。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实现“案结事了”最大化。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既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案发地。全面提高当庭宣判率,最大限度地促进司法公开。

()依法监督,妥处行政争议。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助推依法治县进程。

()着力创新,破解执行难题。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隐匿财产、长期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被执行人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通过积极争取司法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要多措并举,全力化解执行难。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主动与各个行政单位联系协调,动员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面规范审判权责。强化主审法官、审判长和合议庭职责,积极推行审判长、主审法官负责制,对法官的审判权责进行重新定位,将院、庭长的案件审批、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给主审法官和审判长,切实扭转“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抽调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而责任心强的法官专司此项工作。

()全面强化审判监督。完善案件分配、流程监控、质量平查等案件管理制度,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和法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力彰显法院工作的人民性,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力争达到80%

()全面推行业务院长办案制度。要将业务院长办案作为一项制度抓落实,各业务院长一年之内参与组成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判的案件不低于10件。

()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投入,建设功能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立案申诉、缴费退费、信访咨询工作程序,探索适合我县县情而具有威宁特色的更加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便民利民新举措。

()全面加强“三大平台”建设。坚持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强化数字信息化法庭建设,实现庭审同步音像传输储存,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三、全面打造过硬队伍,全力确保司法公正。

()以抓领导班子的党性锻炼为重点,认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全面提升班子素质。

()以党建带队建。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院依法履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法院内部监督,落实法院内部廉政监察制度,确保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严肃审判纪律,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全面强化法官专业化建设。针对部分法官法律专业知识储备和审判实践经验不足,应对专业化要求程度不高,熟练、灵活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的能力不强等实际,不断加强法官专业化培训,全力提高法官的整体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