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上接一版)
作者: 时间:2015-02-13 阅读:188
(上接一版)
——着力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反映集中的焦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认真选好议题,采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先后组成18个调研组,深入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综合调研报告11个。听取和审议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以来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9个,形成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建议35条,交付并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着力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推进县级财政有效运行。听取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对2007年以来银行贷款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听取、审议并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贷款的专项报告11个,为全县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了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
——着力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围绕2013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医疗卫生、煤矿生产建设、银行贷款使用管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民事行政检察等12个方面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着力加强跟踪、督办,推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
——着力加强履职监督,推动执政为民水平不断提高。为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监督,审议通过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的暂行办法》。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了政府组成部门8个局长的工作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高效履职。
三、关注民生,抓住重点,重大事项决定取得新突破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人事招聘、大额度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建设贷款等事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来,审议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报告》、《关于请求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报告》、《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幼儿园教师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贷款还本付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等19个属于重大事项的报告,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四、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人事任免得到新规范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严格执行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履行职责、执政为民的使命感,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一年来,依法任命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5名,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 )9名,免去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 )11名。任命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室正副主任2名,免去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室正副主任3名;任命街道人大工委主任4名;接受2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辞去委员职务;接受1名自治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任命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92名。任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8名。依法补选了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五、强化服务,发挥作用,代表工作有了新起色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完善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注重提供服务,突出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各级人大代表2000多人(次),切实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31人(次),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三是为各级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论坛》等报刊1498份,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理论素养。四是认真督促办理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采取会议交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委会分类促办等方式加强督促办理,促进办理工作。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82件,办复82件,办复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高。五是加强人大常委会委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审议通过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明确每位常委会委员联系2名县人大代表,促使常委会委员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服务选民,主动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六是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履职活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我县“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活动。积极配合省市人大组织开展了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对威宁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草海综合治理情况、经济开发区企业入驻情况等视察活动,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工艺保护的专题调研。七是认真做好省、市、县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的服务工作。
六、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人大信访工作有了新拓展
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积极参与全县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39件(申诉类25件、控告揭发类9件、求决类5件)、来访31批300多人次,已全部转办、交办和督办,为维护全县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七、加强联系,注重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
研究制定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4年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指导35个乡镇依法按程序召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例会,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完成了草海镇留镇析置后的选举工作,指导秀水、麻乍、双龙等3个乡完善撤乡建镇相关法律手续。指导届中有补选任务的新发、金钟、炉山等14个乡镇依法做好乡镇人大、政府相关职务人选的补选工作。共补选了乡镇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6名、副乡镇长10名,使乡镇人大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
八、强化学习,提升素质,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为抓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了新提高。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标准、严格步骤、把握质量、注重实效,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测评为100%。二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和五次全会精神、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了宪法、监督法、组织法和新的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11批35人次。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履职机制。健全和完善了人大机关各种制度26个,确保了各项工作按制度有序开展。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了工作实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自治县委“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公”经费同比减少40%,信息简报同比减少25%。五是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及时把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开展活动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社会反响良好。同时,积极向《人大论坛》、《毕节人大》、《乌蒙新报》等报刊投稿,较好地宣传了人大工作。六是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党建、综治维稳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九、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全县大局,其它各项工作有了新推进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扎实开展了同步小康驻村和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三是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全县能源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维稳、“整脏治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实现新突破、迎来新发展的一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取得的这些成绩,是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上级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各委室团结协作、辛勤工作的结果,是自治县“一府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县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威宁发展、关心支持威宁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14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还需健全,内容还需丰富;促进威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人大监督工作力度还需加大,范围还需拓展;保障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的平台还需巩固,机制还需完善;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履职的机制还不健全,力度还需加强;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的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一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在自治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在全体代表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认识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住根本点,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主动接受自治县委领导,积极争取自治县委支持,认真开展人大工作。善于使自治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善于通过法律程序监督国家机关自觉执行党的政策、服从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拥护县委的决定,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找准立足点,进一步加强民族立法工作
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严格立法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严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积极开展民族立法工作。一是及时将审议通过后的《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二是认真研究新的立法计划,扎实开展民族立法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法律法规草案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三、瞄准聚焦点,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采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调研、询问等方式,加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反映集中的焦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选准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二要强化对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三要扎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五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四、突出着重点,进一步抓好重大事项决定
依照《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人事招聘、大额度资金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贷款等纳入重大事项决定范畴,认真审查和审议自治县“一府两院”提请的重大事项,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五、把握结合点,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严格法定程序,坚持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履行职责、执政为民的使命感,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六、稳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一是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完善议案、建议办理机制,认真督促办理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代表满意率。三是扎实组织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四是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开展学习培训。五是分片区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座谈,认真开展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六是扩大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列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范围,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七是认真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出席会议的服务工作。
七、围绕关注点,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在提高接待处理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能力,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盯住联系点,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的工作指导
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在推进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完善履职机制,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二是积极探索街道人大工委履职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三是采取上下联动、县乡互动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充分调动基层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
九、着力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的学习。重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以及在贵州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省委赵克志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自治县委中心学习组和上级人大、组织部门安排的各类学习培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措施,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切实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攻坚克难,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为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实现同步小康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