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六个强化”推进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作
作者:马灵 时间:2015-02-25 阅读:204
本报讯(通讯员 马灵) 今年以来,威宁运用“六个强化”措施推进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领导。成立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并划分为七个职能组,分别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强化责任。按照“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工作思路,按年度计划、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入住的要求,明确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确保对象准、底数清、情况明,调度项目的统筹整合、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群众的组织发动、采取对口帮扶、包村、包户的方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推进改造工作。
强化投入。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国土、发改、财政、民政、扶贫、林业、环保、水利、移民等相关部门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金融部门创新抵押方式,积极向农户提供信用贷款;引导农户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组织实施;采取单位帮扶、社会捐助等方式积极支持改造工程。
强化监管。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县级报账、直补到户、竣工决算”的原则,完善拨款和报账手续,做好会计核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保障资金供给,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农村土坯房改造资金,严禁降低政府补助标准,严禁搭车收费、扣抵贷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和监督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倒查”的原则实行资金“一年一审”。
强化宣传。制定出台宣传方案,利用宣传栏、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形式宣传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政策,使其家喻户晓,注重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考核。建立任务分解、跟踪问效、督查督办、专项巡查、考评考核等制度,健全绩效督查考核机制。实行“旬报告、月调度、季抽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直接对主要领导责任人员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