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张印 时间:2015-03-03 阅读:216
本报讯(通讯员 张印) 近日,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举行,由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兴化社区等2242个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威宁县委宣传部获此殊荣。
据悉,中央文明办要求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以实际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进一步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城乡基层落细落小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当好领头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好排头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