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作者: 时间:2015-03-03 阅读:180
为推进金属回收公司项目的建设速度,保障金属回收公司建设项目顺利启动和快速推进,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将对六桥办事处鸭子塘社区大坟院组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坟墓搬迁。请坟墓位于鸭子塘社区大坟院组范围内(小地名:种羊场以下环城公路以上的林姓、赵姓坟墓及周围)的墓主亲属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速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屋及土地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公告期满10日后未迁者,将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屋及土地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6339799
联系人:蔡省
联系电话:13985881767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屋及土地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