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六加强”狠抓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5-03-17 阅读:181
本报讯(通讯员 李际龙) 日前,威宁采取“六加强”措施狠抓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防火责任。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春季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威宁自治县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建立了县级领导和防火成员单位联系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乡镇(街道)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村、组、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加强广泛宣传,确保提高防火意识。在威宁电视台24小时滚动播报《威宁自治县森林防火戒严令》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同时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通过县人民政府的短信平台向全县人民发信息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下发了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发放宣传单10万余张,印刷《森林防火条例》5000份;在进山路口、集市、村头、旅游景区等重点地段,悬挂条幅或刷新宣传标语1500余条;在中小学校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开展森林防火扑救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100多次;利用宣传车、扩音器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区域,特别是偏远林区,零散住户,进行宣传,消除宣传教育死角,主动引导社会舆论,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入耳入脑,提高民众防火意识。
加强火源管控,确保消除火灾隐患。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重要入山路口设卡堵截,严防车辆和人员带火种上山,护林员坚持每天巡山巡查,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对旅游景点、风景林区、森林公园、墓地坟头等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坚决制止烧荒、烧地边、上山游玩用火、上坟烧纸和燃放鞭炮、野外吸烟、野炊等林内用火现象,做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有效遏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发生。
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实。在县春季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督查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内,各督查组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区域、重点村寨的森林防火督查力度;对国有林场、重点林区、毕威高速、326国道、102省道沿线及森林集中连片地段,村组干部分片重点巡逻,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同时,督查组不定时的对管护队员上岗情况、尽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加强夜间巡逻和督查,确保管护队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切实做到路有人把、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坚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缺岗、漏岗,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同时,严格火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上报准确、及时、畅通,对迟报、瞒报、谎报火情,贻误扑火时机,导致小火酿大火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加强物资保障,确保防火需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全县扑火机具装备数量和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灭火机、对讲机进行维修,确保全县森林资源管护队员人手一台灭火机、每台灭火机都能正常使用。做好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对消耗或损坏的扑火物资及时补足备齐,确保防火物资装备数量充足、运转良好、使用可靠。切实做好扑大火、抢大险的准备工作,提前对防火物资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发生火灾时拿得出、用得上、起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