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令
作者: 时间:2015-03-23 阅读:197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令
第3号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轮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
县长 陈波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七轮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清理
结果的决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4〕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29号)要求。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县组织对县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经审核,决定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85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2项;承接省人民政府146号令、省人民政府155号令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9项。现我县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34项,行政服务事项244项。
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因法律法规变动,必须调整或新增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附件:1.威宁自治县县直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2.威宁自治县县直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3.威宁自治县县直单位行政服务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