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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8

国务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作者:杨帆 时间:2015-04-08 阅读:175


   本报讯(通讯员 杨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兰立强,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供销社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威宁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已正式印发,供销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的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民的专业合作、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推动农村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全国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推进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供销合作社是覆盖最广泛、体系最完整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深化其改革,有利于完善农村经济、家庭经济、合作经济、国有经济等组成的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有利于更好落实政府对三农的支持、保护,增强对农村市场的调控能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有利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和物品交换,形成城乡统筹联动,一体发展的新格局。